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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以“五步工作法”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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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盘州市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六盘水市关于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安排部署,以“五步工作法”认真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完善服务网络,实现法律咨询“无障碍”。围绕覆盖城乡居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体系建设,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抓手,全面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方便老年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服务。目前,已设立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7个,在各村(社区)已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450个,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覆盖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另外,进一步整合和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咨询工作职能,接听好每一个咨询电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法律咨询,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引导依法维权,实现援助宣传“无障碍”。定期开展老年人维权宣传活动,结合重阳节、学雷锋志愿者活动等时机,利用农村赶集、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老年人开展法律援助维权宣传服务活动。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活动相结合,制作老年人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明白卡,免费发放给老年群众。为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障、赡养、财产、土地等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引导老年人用合法途径和有效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共开展各类老年人法律援助活动3次,发放各类法律援助资料1150余份。

  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援助申请“无障碍”。为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对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切实保障服务零距离、零等待。另外,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对请求给付赡养费,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70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同步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把民生领域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今年1至8月,全市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1件,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咨询49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8份。

  完善工作举措,提升案件质量。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中心优先指派熟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并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办理。同时根据涉老援助案件特点,办案人尽量采取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手段解决矛盾纠纷,降低了诉讼成本。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全程跟踪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回访制度,通过旁听案件、检查卷宗、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审,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

  围绕中心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围绕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中心工作,按照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市司法局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有针对性地将法律援助有关政策宣传深入到村居(社区),将群体性信访案件引入法律援助,着力为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通过公开承诺,切实做到应援尽援。提高宣传面,提升服务水平,配合出台《关于严厉打击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重点针对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等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工作能力强的律师代理诉讼,督促当事人履行赡养、抚养义务。实现精准扶贫对象全覆盖,对全市数据库中的贫困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降低援助条件,凭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直接受理。今年1至8月,全市共办理赡养法律援助案件6件,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咨询3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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