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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上半年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民生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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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大方县社会救助工作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城乡低保工作规范运行

低保核查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1月31日,我县召开城乡低保提标核查暨业务培训会议。6月底,已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任务。通过核查,农村低保为2.97万户5.67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62.91万人的9%;建档立卡贫困户8032户4.04万人,占低保比例的71.3%;新增农村低保2268户6866人,核退农村低保521户1360人),月发放低保金1255.8万元,年人均综合补差为2658.09元,补发1至5月份新保障待遇与原保障待遇差额金824.83万元;城市低保为1419户2702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31.69万人的0.9%,新增城市低保12户35 人,核退城市低保23户38人),月发放低保金91.84万元,月人均综合补差339.88元,补发1至5月份新保障待遇与原保障待遇差额金40.14万元。

低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半年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31.41万人(次),发放低保金7013.38万元(其中春节临时价格补贴113.58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209.94万元);发放城市低保1.68万人次,发放低保金571.22万元(其中春节临时价格补贴11.26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28万元);核查农村低保对象季节性缺粮户1.26万户2.1万人(其中增发人口3467人),需发放救助粮121.05万斤(605.03吨),折合人民币350.91万元,救助粮按期发放到位。

临时救助工作全面推进

通过张贴标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公布了全县统一的“0857-57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了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的渠道。上半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061户295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29.02万元。

社会救助工作有序进行

医疗救助工作。共资助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缴纳2018年度医保5.51万人315.12万元;基本住院医疗救助800人次358.34万元;县域内“一站式”医疗救助于3月22日开通,累计救助846人次14.1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2496人次338.91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各乡(镇、街道)敬老院基础性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管理服务得到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核查工作与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同步开展,6月底,全县共有在册特困供养人员1952户2050人;及时发放特困供养金,上半年,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供养资金974.7万元,发放护理费277.86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半年来,认真履职尽责、文明服务,圆满地完成了救助管理任务,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2人,其中未成年人16人,精神病人28人;全面完成冬春期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6月19日,联合公安、卫计等30余家单位开展了救助站“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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