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县信息

威宁县“一满意”“五规范”强化村务公开

    [ ]  视力保护色:

威宁县创新“一满意”“五规范”工作方法,有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全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保障广大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一满意”:即群众满意度要达到80%以上。

标准“一满意”这一目标,重点在“五规范”上下功夫。一是规范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凡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栏重点围绕村级财务、公共事务、村民自治事务等内容进行公开。二是规范村务公开时间。村务公开的时间应当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的内容随时公开,做到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村集体经济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应逐项及时公开。三是规范村务公开形式。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及时便民的原则,采取固定公开栏公开为主、其他公开载体为辅的公开形式进行。各村除利用固定的公开栏公开外,可采取广播、电子显示屏、编印村报、明白卡、明白纸、会议公开方式、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新媒体进行辅助公开。有条件的村可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设立固定的组务公开栏,将群众关心的村务内容延伸到组务公开栏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村务、监督村务。四是规范村务公开阵地建设。各村固定公开栏按照不低于4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并设置在村办公楼室外显眼位置,以便于群众观看。有条件的村可在人口稠密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组务公开栏。五是规范村务公开管理。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提升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村务公开方案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委会负责村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保管村务公开档案,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对公开的时间、程序进行监督,对公开内容、决策过程等向村委会提出质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委会整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帮助|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方式|网站年报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