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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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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铜仁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全面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水平,促进民政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和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政策依据。

《指导意见》凸显“两大功能”、破解“四大短板”。“两大功能”,即凸显民政综合服务功能、凸显民政为民和民政爱民功能。《指导意见》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基层工作短板、破解制约发展难题,建立健全民政事业发展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民政综合服务管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补齐“四大短板”旨在:一要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各地要在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办公。积极探索在村(社区)设立民政工作站,或加挂民政工作站牌子等做法,统一受理涉及民政的相关事项,方便群众办事。二要配齐民政工作队伍。按照坚持“优化结构、选优配强、专职专干”原则,采取调整充实、招录招聘等方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工作人员,力争各乡镇(街道)实现2—5名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原则上乡镇总人口2万以下的不少于2人,2—4万的不少于3人,4万以上的不少于5人),切实解决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少事多、人员配备不平衡等问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结合村(社区)干部职业化探索实践,建议在村(社区)班子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担任民生主任。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结合铜仁“大数据”开发运用,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和“智慧铜仁”等载体,创新基层民政管理方式方法。探索建立面向全社会公开的民政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在线办事、公众评议、信息通告、村(居)务网上公开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实现“群众少跑腿,事在网中办”。四要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民政服务。意见要求,要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凡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村(社区)能够承担的民政服务均纳入政府购买范围。县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将民政相关服务纳入县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开展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五要加快基层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救助申请、养老服务、社区建设、婚姻殡葬、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等方面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在2018年8月底前制定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图,将各项民政业务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信息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进行公开;乡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台账管理,确保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档案做到详实可靠、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归档合理,切实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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