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动员部署会后,绥阳县立即行动,召开动员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大排查工作,迅速在全县集中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活动。
准确把握排查对象。本次大排查的孤弃儿童,指未满18周岁的孤儿和弃儿,主要分为四类:散居孤儿,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弃儿童,民办机构养育的孤弃儿童,救助管理机构养育的弃儿;儿童福利机构,是指民政部门举办的按照事业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以及设有儿童部或者具有儿童养育职能的社会福利院。
明确任务分工。成立绥阳县孤弃儿童养育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员,由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迅速对全县范围内进行深入自查,摸清散居孤儿保障工作情况和散居孤儿的底数及生活基本情况,并通过信息系统更新核实相关数据。
紧盯关键问题。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民政部门要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增强使用操作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能力,建立孤弃儿童数据动态更新机制;认真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做到散居孤儿申请审核手续材料齐全规范,一人一档,形成完整的档案链;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确保序时推进。根据省市关于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要求,按照绥阳县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实施方案规定,强化工作落实,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在规定时间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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