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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五个到位”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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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六盘水市为落实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早谋划、早启动,做到“五个到位”,最大限度地保障孤儿生存与发展权益。

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六盘水市各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实施,各镇办具体负责受理补助申请,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各县(市、特区、区)民政部门于年初要求各镇办启动新增保障对象摸底调查工作,对符合政策的孤儿全部详细登记,为做好该项民生工程打下基础。

补助对象覆盖到位。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进行明确,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仍在就读、服兵役的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进行明确,六盘水市各地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审批管理执行到位。全市各地区严格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资金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由孤儿或监护人向当地的镇办提交申请,镇办审核合格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并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监护人发生变化的,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动态监督管理到位。六盘水市各地民政局同审批通过的孤儿监护人签订协议,对孤儿基本生活费使用、监护人义务和责任等提出具体要求,并适时组织开展对孤儿养育状况的走访、监督评估工作;同时强化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基础数据库管理,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手续。

保障经费发放到位。六盘水市各地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2018年,该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30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0元,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主动接受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孤儿基本生活费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孤儿本人(或监护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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