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民政局落实五项措施,抓好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金沙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分管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民政局增设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中心,落实编制5人,有效保障了阵地、人员、资金,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会商、领导干部包保、责任追究、“一月一督查”、“四个一批“、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并有效运行,强有力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加强落实监负责任。为督促留守儿童父母切实履行监护的主体责任,留守儿童父母、委托监护人、所在村(社区)委员会签订《三方委托监护协议》8912份和《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2488份。
加强风险等级评估。根据留守儿童居住环境、监护情况、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风险等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留守儿童的风险等级,按照不同风险等级采取不同措施落实有效监护。对全县11400名留守儿童进行风险等级评估,一级(监护较差)0人,二级(监护一般)7291人,三级(监护较好)4109人。
加强生活保障。落实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由县财政匹配资金,按照每名困境儿童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今年累计已为1470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助金220.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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