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激发村(居)常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村(居)“两委”常务干部对事业有“信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兴义市出实招:村(居)“两委”常务干部待遇。
调整村(居)常务干部基本报酬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在任村(居)常务干部每人每月基本报酬统一调整为2000元(含五险)。月基本报酬增长机制,按每年月报酬20元递增,城市社区按每年月报酬30元递增。
完善村(居)常务干部基本报酬激励保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为民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积极性,继续推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制度。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每季度绩效报酬1300元,其他常务干部每季度绩效报酬1000元。
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对任职期间和脱贫攻坚一线有突出表现的,在任期间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对获得1次省级以上表彰或连续2次州级表彰、3次县级表彰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任期内从次月开始享受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经济待遇,从兴义市委常委会通过之日起次月享受,每月经济待遇按照4225元发放。大大的提高了村(居)常务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兴义市共有6名村党支部书记,1名村委会主任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
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村(居)常务干部素质。2017年举办5期村(居)常务干部培训班,培训村(居)常务干部937名。积极选派村干部、参加省州培训,举办5期兴义市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对851名各领域党支部书记进行轮训。
定向村干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招考公务员和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脱贫攻坚实际需要,拿出22个职位专门面向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扶贫成效明显的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招录,其中定向招录村干部职位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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