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老龄办按照“五个有”标准,加强白云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积极打造2-3个“星级老年协会”,以开展星级村(居)老年协会考评、授牌等工作,提升白云区老龄工作水平。
有组织。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须有明确的组织原则、组织架构、会员条件和入会程序。领导班子按章程规定民主选举产生,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热心服务,凝聚力强。协会工作得到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员会的支持,老年协会建会率达到96%以上。
有制度。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应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做好协会的登记、备案工作。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协会,经业务主管单位县级老龄办审查同意,依照《白云区基层老年协会管理办法》及《白云区基层老年协会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双登记”。
有经费。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应有较稳定的经费来源,可采取社会捐赠、村(社区)集体经济扶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上级有关部门资助等方式获得,满足或基本满足协会开展活动的需要,探索建立协会经费投入长效机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地制宜地组织老年人力所能及的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扩展经费来源渠道。
有场所。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通过整合社区资源,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利用老年学校、文化广场等一室多用,作为老年人活动场所。配备多种文化娱乐设施、老年人健身运动器材和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书刊报纸,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卫生整洁、管理规范。
有活动。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应积极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引导老年人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困难老年人等公益事业;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参与调解和处理,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志愿者和社工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老人开展日常照料、精神关爱、应急救援等服务,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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