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撤并村后,村级组织管理服务半径过大,村干部承担的上级下派的工作量大,基层基础较为薄弱,农村各种资源未能集约使用等问题,福泉市以“三下沉三整合”(即:党组织、村民自治、管理服务下沉至组,整合土地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服务平台)为主要抓手,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效提高了群众服务水平。
“三下沉”,强化基层治理活力
将党组织下沉至村民组(小区)。按照村民组(小区)党员人数超过3人的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成立党总支部委员会)要求,将基层党组织设置由原来的“乡镇党委—村(居)党支部”向“乡镇党委—村党支(居)部—村民组(小区)党支部(党小组)或片区联合党支部(党小组)”延伸,通过发挥党小组(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修路、增收致富,建立党组织在村民组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领头雁、火车头地位。
将村(居)民自治权下沉到村民组(小区)。指导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召开户代表会议,以提名候选人方式推选产生组务管理委员会、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负责承担村(居)下派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等工作,当好群众政策宣传员、民事调解员、民事代办员、民生监督员。福泉市在13个试点村民组中推选产生了13个组务管理委员会、13个组务监督委员会和13个民主理财小组,107个小区业主委员会。
将管理服务下沉至村民组(小区)。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备案门槛,针对村民小组或居民小区实际问题,积极组建如:矛盾纠纷调解志愿者服务队伍、治安巡逻队伍、老年协会队伍等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村民组或居民小区为群众开展社会服务,利用“三社联动”激发社会管理活力。目前,我市马场坪街道乐岗组、仙桥乡麒麟山组等挂牌成立了老年协会,将组内为群众提供的娱乐服务全部从组管委手中下派交由老年协会来组织和管理,切实为村民组的党小组和组管委分忧。福泉城区,湖南、浙江两大商会、客运协会、广告协会、互联网等10家协会都参与了城内各小区的社会服务工作,积极为居住在小区的孤寡、残疾等特殊群众提供老人日间照料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好人好事。
“三整合”,形成村民抱团发展合力
整合土地资源。建立了福泉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土地流转工作中产权评估、产权流转、抵押融资、纠纷调处、风险防范等制度体系,促进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土地向种养大户流转、集中,打破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格局,推进土地连片集约、规模经营,盘活农村集体土地经济效益。
整合项目资源。探索“党支部+农户+公司+项目”合作模式,建立村(组)项目资金捆绑运营机制,以政府引导为主,坚持把相关部门、企业、群众自筹等各方面资金捆绑投入经营,发挥资金捆绑使用的聚合效应,有效保障新型农村综合体建设的资金需求。目前,整合投入黄丝江边、双谷上寨等项目资金达2.2亿元,实施了水、电、路、河道治理、村庄整治等工程。今年,福江公司流转农民土地达1200亩,年均价900元/亩,公司聘请土地流转户到基地上班,带动核心区农民人均增收3万元以上。
整合政策资源。由村民推荐代表成立组管委会和监督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开展产业发展、土地流转、建设用地置换、征地拆迁、还房安置等工作。积极探索以组为单元的村民自治,建立以政府为主、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运行模式,协调、化解矛盾、促进公正、应对风险、保持稳定,为农村发展改革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作条件和环境。
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整合资源,创新了村民小组治理机制。在开展试点工作以前,一个村民小组的管理一般仅由1名小组长完成,在管理中出现管理难、难管理的现象。试点工作后,村民小组中的党小组、组管委等自治组织按3-5人的职数选齐配强,现每个村民小组或小区经推选至少有6-9名组务管理人员,再加上组内成立的村内经济合作组织、老年协会等民间组织负责人,整合了各方面力量,优化了治理结构,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彰显主体,促进村民小组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小组内成立的党小组和组管委以及组监委以群众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大多数人最愿做的现实问题入手,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以组上公益事业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群众积极参与,热情高涨。如:黄丝村江边组开展村民自治下沉到组试点工作以前,垃圾清运费难收、收不齐、花费时间长等现象,村委会大量精力耗费在江边组景区环境整治工作上,自开展试点工作后,江边组组管委充分发挥作用。使得江边景区办的环境卫生收到较好的整治效果。在牛场镇移民新村、下乐岗依托幸福院项目,完成组务服务站标准化建设,配套建有篮球场、健身娱乐广场、便民小超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图书室、组务公开栏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在全州、全市提供了一个可复制、可借鉴的社区建设的经验模板。牛场镇移民新村通过创建活动还升级为五新社区。
自我管理,有效调动了村民自治积极性。通过制定组规民约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村民行为,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组管委成员带头执行制度,带头按规定办理事务。评定低保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经过村民小组会议决定,有效实现了村民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组管委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介入、积极调处,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组、矛盾不上交、群众得和谐”。目前,试点村民组呈现邻里和睦、村风文明、村庄和谐的崭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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