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随着道真县民政局将第83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给玉溪镇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标志着道真县83个村(居)民委员会全部拥有了一份特别法人“身份证”。
“过去,村民委员会要以自治组织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需要到县乡两级开具相关证明,现在有了特别法人证书,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开展业务的自由度将更高,空间也更大了。”道真县平模镇顺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许世敏领到特别法人“身份证”后激动地说。
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无法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影响了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制约了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发挥。自2017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颁布后,明确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在全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启动后,道真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按照精准、及时的要求,在短短2个月时间内完成数据比对录入、赋码、证书购置、打印和发放等工作。目前全县83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证书已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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