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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逐步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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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民生保障的关系”,“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保障民生力度”。贵阳市紧紧围绕全部脱贫、全面小康总目标和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结合贵阳市经济发展水平,紧扣高一格、快一步、深一层,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进程。

贵阳市按照计划,分两步走,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第一步: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对象收入水平差距。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标准增幅明显高于城市,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如,2018年,一市三县城市低保标准636元/月,增长6%,而农村低保标准为4152元/年,增长8%,农村低保提标增幅大于城市低保提标增幅,逐步缩小城乡“剪刀差”。同时,高一格提高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水平。2018年继续推进三县一市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提升工作,在严格执行好省里划定的保障标准基础上,千方百计保障农村低保困难家庭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年,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对象收入水平差距。第二步:推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2018年起,对农村低保保障人口相对较少的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参照云岩区和南明区同步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统一执行一个标准673元/月,实现低保政策、低保标准相统一,逐步建立起无差别的普惠性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据了解,推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在我国健全城乡一体化大改革大逻辑中是具有开拓性意义的一环,贵阳市将以此为契机,根据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统筹城乡低保工作,确保一体化工作顺利实施,力争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制度性壁垒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构建平等、公正、和谐、互惠的新型城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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