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从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入手,调整充实并升格减灾委。12月11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六盘水市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更名为六盘水市减灾委员会并调整成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六盘水市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更名为“六盘水市减灾委员会”,并对六盘水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充实。减灾委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涉灾部门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军事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通知》指出,六盘水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加挂“六盘水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涉灾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减灾委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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