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为贯彻落实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大会精神,根据《贵阳市2017年脱贫攻坚秋季攻势行动方案》要求,结合白云区实际情况,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对白云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医疗扶助制度,建立第四重医疗保障制度,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慢性病治疗医药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并经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扶助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由参保县进行专项医疗扶助,确保其年度自付费用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公立医院不超过1000元、市级公立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公立医院不超过5000元。
目前,白云区通过“四重医疗保障”已累计惠及740人次,白云区民政局发放医疗补偿费用63.88万元,合规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90.67%。下一步白云区将把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农低保以及特困供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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