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仁怀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仁怀市特困人员救助金由551元提至780元。
仁怀市民政局、市救助局相关负责人就《仁怀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中部分群众关切的问题进行解答。为切实保障好特困人员生活,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仁怀市自今年6月30日起,颁布施行了《仁怀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实施办法》面对仁怀市特困人员(即“三无”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规定,在供养标准上,无论城乡,仁怀市行政区域内都统一执行一个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供养服务分为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由每人每月55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80元。
特困人员可同等享受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高龄津贴等普惠性的政策,但不再重复享受如低保政策等相同性质的社会救助政策。在医疗保障上,仁怀市采取“一站式”医疗救助方式给予全额医疗救助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衣着、居住、医疗等方面得到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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