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民政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决胜全面小康、决胜脱贫攻坚”为目标,立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实际,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多方面入手,实施了一系列“惠民套餐”,切实履行“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责任,全面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指数。
“阳光低保”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实惠。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把好低保申请的入口、审批、监督关,不断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和精准施保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城乡低保覆盖率,建立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农村低保标准从2016年306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2017年的3528元每人每年;城镇低保标准从2016年484元每人每月提高到2017年的532元每人每月。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800余万元。
“五保供养”让孤寡老人幸福度晚年。新(改、扩)建敬老院15所,新增床位1230张,覆盖全县15个乡镇。争取资金124万元,建设农村幸福院42个。救助集中特困供养人员1511户,1535人,发放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和护理补贴资金152.27万元。采取公建民营的县社会福利中心,为全县城镇“三无”老人、城镇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服务。推行“医养结合”“公建民营”养老模式,引入社会资本1300余万元,盘活蒲场、温泉、青杠塘敬老院,实现单一养老逐步向养老和医疗双重职能的转变,为老年人提供餐饮、休闲、娱乐等服务。
“医疗救助”让群众治病不再愁。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减轻群众负责。积极筹措救助资金,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简化医疗救助程序,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家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在扣除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险及其他商业险报销金额后,对自付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金额后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报销,截止目前,医疗救助563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76.92万元。
“临时救助”让困难群众困有所帮。及时发放各类困难家庭救助资金,充分发挥扶弱济困、救急救难的作用,保证困难群众在发生重大疾病、意外时能求有所助、困有所帮。截至目前,救助2399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48.5余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人。
“文明窗口”让群众享受贴心服务。积极打造文明服务窗口,开展“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个性化服务项目,推行优质高效的工作方法,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让每一位办事人员都能享受到温馨、周到、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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