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穗县已全面完成201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安置率、接收率、满意率再次达到100%,实现了退役军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满意的目标。
为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三穗县民政局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列为全年的重点工作,狠抓关键环节,落实安置计划,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各项安置政策落实,积极推行“阳光安置”,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三穗县2016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7人、转业士官8人。其中,5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补助标准按照每服役一年3600元,荣获一等功以上、二等功、三等功的分别按经济补助标准3600元/年的15%、10%、5%的比例增发补助资金,共发放经济补助金83.394万元。8名转业士官依据评分办法,实行“安置办法、接收指标、档案计分标准、档案考核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分配录取结果”等“六个公开”的有力举措,已全部按照政策规定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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