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三都水族自治县村(社区)干部职业化管理办法》出台后,三都县新出台《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工作的意见》,对村(社区)干部奖惩分明、管理有序,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工作,激励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安心干事创业,为决战贫困、决胜小康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管必严,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政治素质高、文化层次高、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标准选任村干部,并鼓励综合素质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退休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三都县新当选的第十届村(居)班子年龄结构合理、文化程度高、人民群众满意高。严格落实村干部考核细则,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全面推行村级坐班制、上下班考勤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和去向告知制,确保社区服务中心“有人在,办成事”。
功必奖,调动村干工作主动性。对三都县村干部实行关怀激励机制,在政治待遇上,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中,拿出一定数量职位定向招录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扶贫成效明显的优秀村干部;评选为年度优秀村(社区)干部,县委统一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连续两年获得州级表彰、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等其中之一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可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工资待遇,2016年该县有7名优秀村干部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在经济待遇上,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村干报酬,一类村支书、主任每月达到3400元,副支书、副主任每月达3200元,二类村支书、主任每月达到3000元,副支书、副主任每月达2800元,三类村支书、主任每月达到2600元,副支书、副主任每月达2400元,四类村支书、主任每月达到2200元,副支书、副主任每月达2000元。待遇上保障,最大限度激发村干“想干事”内生动力。
过必罚,念好纪律严明“紧箍咒”。全面落实村(社区)干部的惩处制度,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年度考核排名在镇(街道)后3名、工作失职的村(社区)干部实行诫勉谈话;对违纪违法的村(社区)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享受村(社区)干部任何待遇。2017年,该县组织全县村支“两委”干部开展廉政纪律培训4次,各镇(街道)定期组织村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时时念好纪律严明“紧箍咒”,确保村干“干成事、不出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