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落实“五化民政”战略布局,全力打造“阳光民政、公正民政、法治民政、优质民政、信息民政”,以“小民政”撬动“大民生”,底线民生保障从“兜底救助”向“精准救助”转变,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精准发力。锦屏县组织各乡镇迅速开展农村低保信息比对工作,对不符合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和整顿,确保锦屏县社会救助工作精准,切实发挥救助工作,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救助政策。
截至目前,锦屏县城镇低保月均保障951户1526人,月人均补助380元;累计支出城市低保金471.02万元;农村低保月均保障13495户23383人,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17元。全县累计支出农村低保金4103.05万元;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2800元/年和2200元/年,累计支出五保供养金106.09万元。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住院医疗救助1867人次(含参合参保),支付医疗救助资金77.06万元。城乡临时救助530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24.41万元;解决急难救助对象16人次,累计支出救助金18.9万元,孤儿救助151 人,累计支出救助金55.44万元;救助21名流浪乞讨人员,支付救助金0.28万元,确保因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切实得到救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