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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五强化”推进民政“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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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兜底保障提标工作,切实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奋力推进精神扶贫社会保障兜底,全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精准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绥阳县民政局采取“五强化”措施,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切实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成立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入户调查工作组、民主评议小组架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完善低保工作机制,落实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结合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将低保工作纳入重点督办事项,统筹安排核查力量,政府主导,组织民政、扶贫、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居)力量参与核查工作,切实保障年度核查兜底保障提标工作所需的力量,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强化政策引领,实现制度衔接。坚持“县负总责、乡镇统筹、共同复核、有效衔接、三榜公示、分类管理”的原则和“共同核查、分别认定、分类施策、信息共享、强化衔接”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两项制度衔接。及时将“两无”贫困人口、因灾因病返贫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救急难”工作机制,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加强衔接,实现数据共享。通过会商提升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对认定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进行分类标识,扶贫“两无”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长期保障户、重点保障户要基本统一,贫困人口扶贫低保户与农村低保一般保障要有效衔接。

强化环节程序,实现规范操作。正确把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知识和关键环节,严格按照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经办机构审查、乡镇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的“三环节十步骤”程序认定低保对象。入户核查时,核查范围要涵盖所有低保家庭和新申请对象家庭,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及时快速精准发放保障资金,切实保障低保困难家庭生活稳定。

强化制度完善,政策规范运行。根据社会救助检查长效机制,形成多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常态化,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保人不保户、政策保、特殊保、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出现。建立完善上下级互为监督的机制,实现业务和数据的更加准确,发现问题能及时得到反馈,协同解决,杜绝“将就”的工作作风,要让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上都“不将就”。

强化跟踪问责,确保政策落实。制定督查实施方案,由县政办牵头,组织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低保工作开展情况、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敬老院管理等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及时整改落实,对涉及挤占、挪用、骗取低保资金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确保惠民资金安全运行,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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