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强降雨天气过程仍将持续,多数地方岩土体含水量已达到饱和状态,地质灾害风险较高的现状,盘州市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各级各部门深入排查隐患、强化监测预警,严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一是加强领导构建联防体系。成立了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全面落实防洪度汛重要部位、重点工作及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各乡镇(街道)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长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村级防汛抗旱指挥中心,牢固构筑三级联防体系。按照“谁联系、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对全市沿河学校、人口密集区进行统计登记,明确重点,抓好防汛各项工作。
二是抓好重点区域隐患防治。盘州市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方面,重点对城镇中心区、乡村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等人口聚集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高铁站、水库区、采矿区、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区等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预警信号、人员撤离线路等措施,科学划定危险区,避免盲目抢险救灾造成人员伤亡。
三是注重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强化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及时将防灾信息发布到村组干部、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危险区群众,安排专人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随时掌握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强化值班纪律,加强监督问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灾情、险情信息严格执行报送时限和程序规定上报,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确保相关信息及时上报,确保汛期安全生产信息全时段无空隙。
五是抓好工程活动地质灾害防范。要求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做好本部门管理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应急防范工作,全面督促防治主体落实防灾责任和防治措施,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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