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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勤行动”助力,超额完成冬春救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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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黔东南州气候异常凸显,多种灾害性天气交替出现, “3.20”风雹灾害,“6.10”、“6.14”、“7.2”、“7.20”洪涝灾害等重特大洪涝灾害相继发生,灾害叠加突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2016—2017年度冬春救助任务重、压力大。为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黔东南州民政局把冬春救助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铸勤行动”计划式任务,多措并举,全面完成2016—2017年度冬春救助工作范畴。

建立冬春需救助台账精准救助有序推进

根据2016年灾情数据,黔东南州有关县级民政部门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账,精准识别需救助人员。经各级减灾委评估统计,省减灾委、省民政厅核定黔东南州2016-2017年度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总人数为20.46万户66.53万人,占农业人口的16.43%。全州冬春期间受灾群众需救助需求符合全州2016的灾害损失情况,基本上反映的当年的灾情实际。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根据全州冬春需救助人数,积极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9860万元,州级财政匹配12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649万元,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需求。

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及时有效

为全面落实冬春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得到切实有效救助,3月9日,黔东南州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并于3月13-15日,委派相关人员赴黎平、天柱、剑河、台江等县开展督查指导。4月19—20日,省民政厅救灾处深入黔东南州黎平、榕江等县调研减灾安居工程民房重建、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防灾备灾等工作。通过调度督查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及时有效开展冬春救助工作,保证了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的有效发放。

借力落实冬春救助工作超额完成冬春救助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要求,以“铸勤行动”为导向,截止5月底,冬春救助期间黔东南州共发放现金6213万元、粮食1609.64吨、衣被6.02万件(床)、取暖救助473.72万元、其他生活救助(含新灾救助)612.15万元,累计实施救助21.61万户、71.28万人次,超需救助人次的7%。冬春救助期间,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度荒,全州未发生因救助措施不落实、救助资金不到位而出现的非正常情况,超额完成2016—2017年冬春救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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