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剑河县将“精准”贯彻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破思维定势、传统模式,主动创新求变。针对推进医疗脱贫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探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试点之路。
聚焦对象识别,实现医疗救助目标再精准
在深入推进医疗脱贫工作中,患有慢性病的贫困家庭,病痛不仅带来身体痛苦、影响生产生活、丧失劳动能力,还造成较大的医疗费用支出。同时,慢性病病程长,长期产生的医疗费用开支大,且大病、慢性病治疗个人自付的费用较高,部分药物受政策限制,得不到报销,患病家庭在脱贫路上是步履维艰。岑松镇村民杨某,读小学三年级,因再生障碍性贫血而辍学,几年来医疗费用就高达近50万元,经新农合补偿和民政医疗救助后,仍需承担10多万元,导致该贫困户“因病致贫”。柳川镇村民蒋某,2015年刚大学毕业,因患慢性肾功能不全,两年来仅医疗费用就高达10余万元,由于在省外就诊报销比例较低,加上部分费用不能纳入新农合报销,自付费用近5万元,导致原本已步入小康的家庭“因病返贫”。因此,剑河县决定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作为医疗脱贫的扶助重点,开展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为摸清底数、明确目标,我县组织各方专家、部门反复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确保医疗救助精准到户、到人、到病、到治。经统计,我县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5.82万人,其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936户2516人。
聚焦五重保障,实现医疗救助措施再精准
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剑河县探索新增了慢性病医疗兜底救助和目录外药品补助,制定下发了《剑河县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试行)》,并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行,建立了慢性病医疗救助“五重医疗保障”,即“一增一降两提一扩一兜底”。“一增”即增加慢性病保障病种。突破慢性保障病种限制,在省、州确定的48种慢、特病种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后,增加了肾病综合症、痛风、成年人支气管哮喘、心血管病介入治疗术后一年、风湿性心脏病等5个病种纳入慢性病管理,我县的慢性病保障病种达到53种,扩大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受益面。“一降”即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打破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能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补偿范畴的限制,将慢性病不分住院、门诊的合规医疗费用均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补偿,同时将个人年度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6000元下调至3000元,有效地减轻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负担。“两提”即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补偿比例。突破新农合报销比例的限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慢性病住院、门诊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将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比例在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提高5个百分点);将大病保险各分段费用补偿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保底补偿从100元提高到200元,降低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医疗成本。“一扩”即扩大报销药物品种。突破部分慢性病药品不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限制,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治疗新农合目录外药品,纳入财政资金医疗救助范围,对治疗用药超出《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未纳入新农合政策报销的保外药品(获药监批准),由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救助比例为:州内乡镇级医疗机构70%,县级65%,州级55%,省内州外50%,省外医疗机构45%,进口药品按相应医疗机构下浮20个百分点。“一兜底”即对合规自付费用实行兜底救助。突破报销政策限制,建档立卡慢性病人门诊、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等相关政策救助后,余下的保内自负费用由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予以100%救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就医零负担,彻底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治疗支出费用,极大的提升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聚焦资源整合,实现资金保障体系再精准
一是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和社会募捐,用于合规费用的兜底救助和目录外药品报销救助,目前该基金达426万元。二是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标准提高而增加的补偿资金,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解决。三是因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标准提高而增加的补偿资金,由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解决。四是民政计生等相关部门按原部门政策渠道兑现救助资金。
聚焦惠民利民,实现医疗救助成效再精准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剑河县登记办证的慢特病患者158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555人,产生医疗费用并享受政策报销1826人次,建档立卡慢性病人受益率达329.09%。医疗总费用554.18万元,合规总费用523.17万元,补偿费用523.17万元(其中: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414.84万元;大病保险补偿31.65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12.06万元;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兜底救助64.62万元),补偿比100%,较开展慢性病医疗兜底救助前,增加费用135.25万元(其中:新农合基本医疗增加61.52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增加9.11万元;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出64.62万元),补偿比提高25.85%。目录外药品补助56人次,总费用9.05万元,补助5.14万元,补助比例达56.80%。通过半年多的试点情况来看,在整合资金使用后,产生的523.17万救助补偿资金中,新农合增加的资金共70.63万元,占全年度新农合基金的0.6%,并未给新农合基金造成风险;慢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兜底救助资金64.62万元,加上目录外药品补助的5.14万元,共69.76万元,财政增加的负担并不重,但从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却得到了很大收益。
聚焦增收之难,实现救助后续扶持再精准
针对慢性病患者长期患病无劳力、无收入,剑河在推进慢性病医疗兜底救助试点工作的同时,对建档立卡慢性病贫困户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一是推广“三变”模式。充分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惠贷和惠农易贷”,采取“贫困户+合作社+政府平台公司”的模式,入股平台公司,确保患者每年保底收入4000元以上。二是利用省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子基金,采取“企业+贫困户”模式,由企业帮带脱贫。三是将量化到慢性病患者的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县扶贫开发公司、合作社或企业,实现股权收益脱贫。四是启动对建档立卡慢性病患者长期护理保险,释放家庭劳动力,实现劳动力生产脱贫。外药品补助的5.14万元,共69.76万元,财政增加的负担并不重,但从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却得到了很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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