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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为“两保一孤”特困群众上四重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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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两保一孤”特困人群因患大病重病、意外事故产生的经济负担,近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出台了《黔东南州开展农村“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州“两保一孤”特困人员购买疾病保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四重医疗保障,惠及全州近25万特困群众。

《方案》规定,我州现阶段参保对象为农村长期保障对象、农村重点保障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农村孤儿。保障内容:一是参保人员罹难《方案》中所列30种常见重大疾病,即由保险公司先行定额赔付2万元;二是参保人员意外身故(含残疾)保险保障1万元,残疾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进行给付;三是疾病身故保险保障2000元。参保人在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一经确诊患有保险方案所列重大疾病的,即由保险公司先行定额赔付2万元,其他风险保障按照普通保险理赔流程进行赔付。《方案》规定,“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保险工作由民政局牵头,组织发改、扶贫、财政、卫计、金融办等部门成立特困人群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保险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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