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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养老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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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民政部等9部门印发《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养老等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实施方案》明确,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一是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二是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三是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其中:养老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养老产业贷款统计标准。民办非企业法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同等享受贷款贴息政策。四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为指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在附件中提供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参考。在养老领域,支持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服务、养老金融服务、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养老公共服务、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和租赁、养老设施建设等相关经营主体提升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养老及相关产品、货物、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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