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近年来,贵州省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贵州建设总体部署,着力推进民政法治“四化建设”,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民生保障法治体系,为全省民政事业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一、聚力夯实民政法治根基,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化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贵州省民政部门立足省情实际,将法治思维贯穿政策制度建设全过程,以“小切口”立法破解发展难题,形成衔接有序的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民政立法四年规划,推动出台《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贵州省慈善条例》《贵州省地名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法规建设逐步完善,基本搭建起贵州省民政政策法规的“四梁八柱”。
强化政策制度协同配套。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实际工作又亟须规范的领域,如养老、社会救助、慈善等,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并结合查摆出来的问题,配套出台《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弥补制度空白,补齐政策短板。
开展法规制度清理。按照“立改废释”并举的原则,动态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保障政策制度“鲜活有效”。
二、聚力提高民政发展效能,推进依法行政标准化
权力是把“双刃剑”。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贵州省民政部门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能。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化。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转变情况,定期调整并公布民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32项行政权力压缩至28项,明确实施依据、责任事项等。梳理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民政事项,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权力的运行,确保权力行使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扎实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发布民政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逐一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制定贵州省《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评定规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提升民政服务质量。对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申请、养老服务办理等高频民政业务,制定统一、规范的办理流程。大力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开展省内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时可同步申请办理夫妻户口迁移、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生育登记等公民婚育事项。编印民政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手册,制定信访事项告知、受理、办理等各流转环节44种文书模板,推动民政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推动法治审核流程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和应诉等工作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强化法治审核闭环管理。2020年以来,驻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审核规范性文件5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民政工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筑牢法治防线。
三、聚力维护民政对象权益,推进严格执法规范化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人民权益要靠法治保障。贵州省民政部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重点领域,创新执法方式,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发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指引、执法音像管理等8个配套制度,提升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焦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民政重点领域,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骗取社会救助资金、非法开展社会组织活动、养老服务机构侵害老年人权益等行为。
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每年开展两次以上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行政处罚法施行情况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采取各级自查、省级抽查形式组织实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加强对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程,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聚力营造民政法治氛围,推进普法宣教品牌化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贵州省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通过创新普法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氛围。
全力打造民政普法品牌。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围绕“大爱民政·温暖黔行”主题,培育推广“民政政策”品牌,聚焦地名、敬老、恤孤慈幼、助残、慈善等领域,构建“大民政”宣传格局。打造“民政政策法规大讲堂”平台,邀请专家、民政业务骨干等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政政策法规培训。以婚姻登记窗口等民政服务机构为阵地,加强民政服务对象法治宣传教育。依托“两微两号一网”,坚持“一月一主题”,发布近300个原创性民政业务短视频作品、约260条政策解读新媒体产品,初步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格局。
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举办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组织编印救助、慈善、养老、儿童等法规政策汇编干部读本,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机构“四进”活动,增强民政服务对象法治意识,引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者,治之端也。民政事业的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与引领。新征程上,贵州省民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四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贵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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