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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生愿景变成幸福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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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民生实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发布2025年民生实事(民心工程),以实际举措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北京市

● 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老老人”数量较多的区域新建养老服务中心50个;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新建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200个。

● 优化调整养老助餐点布局,完善居家老年人配餐送餐服务;新建家庭养老床位2000张,为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居家照护服务。

天津市

● 实施养老提升工程,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打造示范型老人家食堂。

● 实施扶弱助困工程,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提高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水平。

河北省

● 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1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 实施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培育标准化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00个以上,培育标准化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0个以上,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3000人以上。

● 实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对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山西省

● 新建改造50个社区养老工程、50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标准化社区食堂,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养老和助餐服务。

● 开展扶残助学圆梦,抢救性康复救助残疾儿童8000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4万人。

吉林省

● 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水平,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基本生活标准。

● 为10万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 新建改建合作1000个助老餐厅和助餐点;为7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提高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

黑龙江省

● 支持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加强护理能力建设。

● 重点开展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工种、项目)技能培训。

● 完成养老托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

● 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困难残疾人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在边境县(市)实施殡葬等社会服务项目2个。

上海市

● 为4000名老年人提供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新增3000张养老床位、800张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床位,改建300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新增30个社区长者食堂、30个乡村长者照护之家;打造30条敬老爱老服务公交线路。

● 为3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安装智能水表。

江苏省

● 改造提升310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权益。

● 设置基层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 改造提升300个城市社区助餐点,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

● 开展50万人次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浙江省

● 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8000人。

● 为全省7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实现长护险制度基本覆盖。

● 推进惠民安葬(放)设施建设改造,实现城乡安葬(放)设施供给全覆盖。

安徽省

● 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

● 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

福建省

● 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312元和1872元。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1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5元和121元,打造一批无障碍设施样板区。

● 奖补100个长者食堂、建设2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万人次。

江西省

●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 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

● 提升城市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山东省

● 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实施孤困儿童助学助康项目。

● 培育发展社区慈善基金。

● 推进“居民身后一件事”集成办。

● 强化老年人服务保障,加强失能老年人服务保障,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支持;提升社区照护服务功能;积极稳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河南省

● 提升农村普惠养老服务能力。

●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湖北省

● 用心扶老帮困助残,加强养老配套设施建设,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湖南省

● 建设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点500个、老年人“时光守护”床位2000张。

● 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740元/月和485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00元/月、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月和1700元/月。

广东省

● 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服务和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提升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为青少年提供更加普惠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扩大健康、养老、托幼、家政、数字等服务消费。

● 积极发展赛事、康养旅居、邮轮、演艺、研学等旅游新增长点。

● 提升脱贫人口脱贫地区发展能力,落实巩固脱贫成果“提级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 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

● 加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

● 继续做好社会福利、慈善、法律援助等工作。

● 加强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海南省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扩容。

● 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

重庆市

● 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00户。

● 为未成年人提供假期公益托管服务12万人次以上。

四川省

● 支持开展多种模式老年助餐服务。

● 实施助老帮残关爱计划。

● 为有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当补助。

● 实施“天府银龄行动”。

●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贵州省

● 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新增100个示范性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30个标准化养老机构,为2万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完成8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3个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项目、新增床位470张,实施250个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甘肃省

● 利用乡村闲置资源,改造建设100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30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

● 继续实施万名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

● 完成5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利用现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20个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实施家庭困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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