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抗震救灾工作,1月8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进一步排查民政领域受灾情况、落实救助政策、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抗震救灾等工作,要求坚决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受灾地各级民政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严峻形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民政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民政领域抗震救灾各项工作。要全面排查掌握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受灾情况,如有受伤人员要第一时间安排救治。要抓紧研判机构安全风险,对轻微受损的机构建筑做好加固排险,严防次生灾害;如机构建筑存在可能危及生命、不能马上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撤离转移服务对象,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跟进指导人员安置工作,保证基本生活、医疗物资供应。需转移安置机构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要妥善做好照护服务。加强受灾地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探访,帮助做好特殊群体的避险工作。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委托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做好因灾害影响造成流浪乞讨人员、无人照料老年人、监护缺失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救助保护工作,做到应救尽救。
《通知》强调,地震灾区位于高原高寒地区,正值冬季,要千方百计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温暖过冬。要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尽快渡过难关。要迅速摸排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及时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不断提高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能力。要密切关注灾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实施救助帮扶。
《通知》要求,根据灾区实际需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积极有序参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帮扶。要指导慈善组织规范捐赠款物接收、分发,做好信息公开。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引导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按照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有序参与、协同开展相关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