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2023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根据各地推荐,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拟命名2023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将拟命名的地方和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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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命名2023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
贵州省民宗委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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