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创新基层治理 关爱快递小哥”行动
近日,天津市印发《“创新基层治理 关爱快递小哥”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深化民政系统“筑基”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打造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行动内容:一是设立一批“暖心益站”。在全市街道(乡镇)社工站统一设立快递小哥“暖心益站”。结合现有活动场所和设施,为快递小哥提供休息、取水、热餐、充电、如厕等便捷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阅读、文娱活动和防疫物资等特色服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全市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以及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商超、临街店铺等设施资源,就近就便为快递小哥提供便捷服务,织密快递小哥“暖心益站”关爱服务网。二是主动走访收集需求。主动走访辖区内快递企业及各类快递服务站点,通过“快递小哥 暖心益站”微信小程序为快递小哥办理注册手续,掌握服务对象基本情况,摸清底数、了解需求,并通过组织座谈、“暖心信箱”、“暖心微信交流群”等方式,多渠道、常态化征集快递小哥意见建议,建立动态化需求清单。三是开展系列“暖心”服务。包括政策服务、生活服务、心理服务、议事服务等。四是引导参与社会治理。引领快递小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组建快递小哥“暖心”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快递小哥熟悉周边环境、了解社情民意、无差别全覆盖的工作特点,及时反馈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卫生死角、公共设施损坏等问题线索,使其成为政策宣传员、移动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福建省:养活更养好“养、治、康、教”都不少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打造一批“养、治、康、教”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儿童福利机构。到2025年,全省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实现优化提质,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创新转型。《实施意见》明确,不再新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提出到2025年我省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创新转型,这一转型,意味着儿童福利机构发生功能性变化,在服务方式上,由养育走向医疗康复和教育,实现从养活到养好,从“保生存”到“保发展”转变。收留儿童转交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根据《实施意见》,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今后要优化提质,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养、治、康、教’一样都不能少,更加有效保障了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实施意见》聚焦儿童重点权益,在诸多方面给出了具体措施:户口管理方面,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接收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移交的儿童,原则上采取“户随人走”的方式,将儿童户籍一并转移至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对于存在户口迁移可能使儿童合法权益受损等情形的,也可以不迁移户口;医疗保障方面,各地医疗机构要为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就诊开通绿色通道,统筹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捐赠等综合保障作用; 康复保障方面,明确要求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条件,对机构内病残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教育权益保障方面,及时将机构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信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教育部门要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社会工作服务方面,要求充分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开展儿童需求评估、安置计划制定、心理辅导、人际调适、亲职教育、社会融入等工作,为儿童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服务。县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救助保护,《实施意见》明确,儿童移交后,县级民政部门要有效整合所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机构的人员、场所、职责等,将其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后要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牵头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上海市:出台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印发《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简称《办法》),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认定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办法》指出,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和实物收入扣除缴纳的各项税金和社会保险费等后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有关收入等。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所列的申请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自受理申请之月前3个月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办法》明确,下列可支配收入,按照以下规定认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或者同时领取社会保险补贴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岗位)补贴的,应当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一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养老金而不领取的,按照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或者养老金计入收入;疾病休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应当不低于本市有关规定确定的标准;赡养、抚养、扶养费按调解书、判决书或者协议书确定的金额认定;中介、转包承包获得的收入,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认定;房屋产权属多人所有的,该房屋的出租收入,依照房屋产权证上规定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若房屋产权证上未写明产权人所占份额的,按产权人数等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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