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民政要闻

省民政厅健全“三个机制” 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  视力保护色: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个案会商工作机制和资金筹集保障“三个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国办发〔2017〕15号文件及黔府办发电〔2017〕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专门召开全省民政系统视频会议,督促全省各地建立健全本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并做好跟踪督导检查相关工作,进一步压实全省各地各级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发挥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各县(市、区、特区)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基本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困境儿童、贫困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对象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落实情况。1379个乡(镇、街道、社区)均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并制发文件明确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有关内容。

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个案会商工作机制

为有效保障和改善个别困难程度深、困难问题多的家庭基本生活,督促指导全省各地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共同入户走访、联合现场办公、信访督办等多种渠道,充分整合各级各部门救助资源,做到“让政策多出力,让群众少跑路”,切实帮助特殊困难群众家庭解决实际问题。截至目前,全省通过个案会商实施急难救助184例,占急难救助总数的16.8%。

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筹集保障机制

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并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6年12月会同省财政厅已将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7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预算指标49.56亿元下拨各地。今年省级预算安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5.1亿元,其中省级特困人员供养资金预算达1亿元,较2016年增长66.4%,省级预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已商省财政厅将于近期下拨各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帮助|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方式|网站年报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