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易返贫致贫人口除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外,贵州省主要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为易返贫致贫人口提供完善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加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现了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全覆盖。大力推进村(社区)农村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之家等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为易返贫致贫人口提供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儿童服务、殡葬服务等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二是积极引导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积极培育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鼓励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与村级议事决策、集体经济发展、志愿服务等,进一步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凝聚起乡村振兴强大合力。三是积极探索“物质+服务”新型救助模式。适应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在加强物质帮扶的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救助家庭成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先后在全省开展了“三区计划”“社工黔行”等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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