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民生资金职务犯罪案件900余件120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余元。
自去年年初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助力贵州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启动后,成效明显,推进有力,全省检察机关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保持惩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
在打击涉及侵占民生资金的刑事犯罪方面,贵州省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挪用特定款物、诈骗、贷款诈骗、合同诈骗等涉及侵占民生资金的刑事犯罪案件1.3万余件1.7万余人,起诉1.4万余件1.9万余人。其中,黔南州检察机关主动介入都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1.17亿元社保资金诈骗“12.29”专案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1人,查办诈骗案背后特大渎职犯罪4人。
同时,贵州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开展专项预防调查600余次,积极介入500余个重点民生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为国家8000多亿元项目民生资金安全提供司法保障。在全省200个重点贫困乡镇设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派出驻室检察干警538名,聘请乡镇、村组检察联络员1389名。全省100个检察院2269名检察干警,深入乡镇开展巡回宣传170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2.6万余次。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积极介入重大扶贫开发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提供法律服务,主动聚焦“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强化精准检察监督,推动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生常态化,为贵州省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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