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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制定干部约谈实施方案推进干部约谈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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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更好落实“两个责任”,做到早提醒、勤提醒、常监督,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省民政厅党组、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印发《贵州省民政厅干部约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了省民政干部约谈常态化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省民政厅开展约谈工作的责任分工和约谈形式。省民政厅干部约谈工作,在厅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由驻省民政厅纪检组协助组织实施,根据不同的约谈对象确定主谈人。围绕党员干部党性作风蜕变由小变大、问题由轻到重的演化轨迹,按照层层设防、级级阻挡的监督思路,区别不同情形,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开展组织谈话,主要为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谈话、纠错诫勉谈话、问责处分谈话四种形式。
    《实施方案》对开展干部约谈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规范约谈过程管理,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要求规范约谈过程,严把约谈程序关;二是要建立约谈台账和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约谈工作档案和干部约谈工作台账;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干部约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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