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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1+1+1+1”模式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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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锦屏县民政局按照“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总体要求,从开展特困群体评估认定、建立探访机制、建立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入手,持续推动锦屏县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开展“1项”评估认定。根据特困供养对象是否具备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六项能力,划分为全护理、半自理和全自理三个标准,对全县特困供养对象开展失能、半失能的评估认定工作。截至5月底,评估认定了33人,其中失能15人,半失能18人。对认定人员,按照全失能护理1660元/人/月,半自理830元/人/月的标准,按时发放护理费。

建立“1项”探访机制。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引导其入住敬老院。对其他分散供养对象建立定期探访机制,严格落实照料护理制度,要求签订照料护理协议。锦屏县民政局定期督导履职情况,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得到保障。同时,要求各乡镇、驻村干部、村(社区)等安排人员每月进行1次走访。目前,全县全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达33.3%。

建全“1项”工作制度。对留守老人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建立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探访时及时了解或评估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突发性、紧迫、临时困难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

推进“1项”设施建设。对集中供养对象较少的乡镇敬老院进行优化组合。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针对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照料护理难的问题,积极探索养老机构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运营;同时建成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等为一体的疗养结合养老中心,为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提供优先优质医疗服务。截至6月底,县社会福利院特困供养老人62人,社会养老老人9人,自理老人51名,半自理老人3名,完全不能自理老人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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