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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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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着力推进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省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科学设置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及时公开政策文件、规划、资金、建议提案、新闻发布等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637条。一是加强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发布工作。通过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儿童福利、慈善社工、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地名公共服务8个栏目,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采取问答的方式发布信息约177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发布工作。全面优化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及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完善儿童福利、社会救助、权责清单等13个重点领域子栏目,更新信息122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全年新制作的6件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及时发布。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办好各类新闻发布会7场和主题宣传活动26场次。新闻媒体发布贵州民政报道约1260篇,民政部、省政府发布省民政厅信息180余篇(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畅通门户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当面申请等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确保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快捷。2023年,贵州省民政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办结55件,剩余6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做好系统运维保障,确保各类民政相关政务服务正常,确保业务办理和结果在网上及时公开。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国通办、婚姻登记实现全省通办、“婚育一次办”,新增低保线上申请、移动端申请、高龄补贴“免申即享”等便民服务。二是严格信息发布制度。修订完善“两微一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规范“两微一网”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全年发布信息3100余篇。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政能量”,利用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多个信息交流平台,畅通信息互动的渠道,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贵州民政”公众号被省委网信委评为2022年度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十佳优质新媒体账号。《省民政厅:建立低收入人口“大数据+”监测帮扶机制》和《贵阳市民政局:深化“15分钟养老服务圈”》案例被评为2023年度优秀典型案例。目前网站拥有固定IP账号网民超过142.22万,网站总访问量190.7万。贵州民政政务微信拥有粉丝达20.3万,贵州民政政务微博关注人数13.31万。

(四)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情况。贵州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厅年度综合评估内容。厅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听取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汇报。下发通知,督促各处(室)、单位在公文拟制中,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及时公开信息。厅办公室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信息中心及时上传政务信息。举办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专题培训班,全面提高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测,督促有关单位修复漏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9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0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9

0

0

0

0

0

3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构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6

0

0

0

0

0

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贵州省民政厅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还没有完全激发,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不及时、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继续努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调度,持续加大对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三是及时回应关切,规范依申请工作办理流程,依法依规满足公众的民政信息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今年以来,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未纳入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贵州省民政厅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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