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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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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紧扣 “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规划信息,推动规划更好落实。

1.力争在6月底前依托民政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 《贵州省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

责任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质量。

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重点围绕儿童福利、基政社区、区划地名、养老服务、社会事务、慈善社工、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权责清单、财务统计、行政执法、双公示12项重点领域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救助处、社会组织管理局、养老服务处、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区划地名处、慈善社工处、儿童福利处、基政处、信息中心

3.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结合“十四五”工作计划,认真梳理,各重要领域要确保全年公开信息不得少于5条(不含工作动态、会议简报等程序性信息)。信息中心梳理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公众号报送的稿件,全年被采用量不少于10条。

    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会救助处、社会组织管理局、养老服务处、规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区划地名处、慈善社工处、儿童福利处、基政处、事务处、信息中心

   (三)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巩固前期防控

成果。

    4.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性特征,按要求进一步规范、准确、及时发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慈善募捐、民政救助等涉疫信息,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社会救助处、社会组织管理局、养老服务处、慈善社工处、儿童福利处、基政处、事务处

    (四)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5.做好年度预决算支出等信息公开,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处、办公室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6.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制定政策文件的处局具体负责,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应采取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

7.进一步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使用政策。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信息中心

8.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丰富“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民政板块内容。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9.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养老、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福利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切实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民政领域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由厅信息中心负责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本单位公信力。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处室局

三、紧扣强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10.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今年9月底前,要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信息中心

11.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2.督促运维机构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加强 “贵州省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民政微信微博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每个新媒体平台只保留1个账号。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由厅信息中心负责按照要求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确保更新及时、服务可用、互动有效。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办公室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3.2021年9月底前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

   (四)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

14.按照省政府要求,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厅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平台,及时分办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承办处室严格把关依申请公开答复件,做到回复及时、答复理由充分,避免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依法纠错或引发重大舆情,提交法律顾问审阅后再反馈厅办公室录入,要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答复规范,不断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增强答复的及时性规范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信息中心

15.按要求制定、发布、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材料。年终,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年报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上报,由信息中心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年报。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四、紧扣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一)充分发挥第三方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

16.严格按照年终第三方评估细则抓好相关工作,确保评分达标。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信息中心

17.对单位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机构相关信息进一步修改完善。

责任单位:人事处、信息中心

(二)加强队伍建设。

18.各处局、单位明确一名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第一时间向厅办公室报备。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年内至少组织机关各处局、事业单位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

(三)狠抓任务落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公开。

19.做好政务公开抽查评估、网上巡查、专项督查迎检工作,确保工作规范到位。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信息中心

20.按要求对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进行修订,建立具有操作性的公开事项标准清单或目录。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

21.按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

责任单位:办公室

22.按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对照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全面公开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信息中心

23.根据厅公开事项标准清单或目录,对门户网站(包括负责运维的其他公开平台)公开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便于公众获取所需信息。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24.定期督促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2020年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 “回头看”逐项核查,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严格按照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厅目标办负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厅目标办

   (四)紧扣新媒体建设深化政务公开

25.加强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强化稿件审核把关,杜绝重大失误或差错(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引发重大政务舆情。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处室局

26.政务新媒体实行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公开信息。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五)紧扣新闻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政务公开

27.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制度,确保具有可操作性。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黔府办法〔2016〕12号)要求选任新闻发言人及工作团队。新闻发言人及工作团队充分履职,新闻发言人积极参加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培训。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28.厅主要领导全年至少单独或共同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1次。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相关处局

29.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吹风会等至少3次。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相关处局

30.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等要求,做好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避免因回应不及时、回应内容言之无据、无的放矢、自说自话等引发次生舆情。避免因舆情回应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导致单位或个人被约谈,或被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各业务处局

31.对省网信办转办的政务舆情,及时办理,按要求向省网信办反馈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各业务处局

32.加强信息审核把关,避免提供给新闻媒体或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引发重大政务舆情。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业务处局

33.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及时规范报送厅正式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避免出现迟报或漏报。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各相关业务处局

34.按计划完成1次“在线访谈”。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相关处局

35.严格把关在线访谈材料,避免“在线访谈”中出现重大政治错误或访谈内容出现重大差错引发政务舆情。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相关处局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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