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见附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见附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专有名词解释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三)拟订全省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

(四)拟定全省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省地名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省内、省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省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省残疾人福利制度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省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省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省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建设。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由厅本级及所属1家事业单位汇总编报。其中:

(一)行政单位1个:贵州省民政厅本级系正厅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信访处、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等14个处(室、局)

(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贵州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正县级事业单位,且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单位为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省民政厅本级预算单位总编制人数95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97人,其中:行政84人,事业13人;离退休人员91人(离休1人,退休90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贵州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内的汇总预算。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公开共包含12张报表(见附表)。

(一)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

(七)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366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3669.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934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较2021年减少1216.72万元,降低24.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不包括行政单位在职目标奖平时考核资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超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情况预测,实际预算执行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支出,2022年省本级实施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3669.15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2575.22万元,占部门收入总额的70.2%,较上年减少355.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不包括行政单位在职目标奖平时考核资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超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二是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较上年减少一次性项目“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奖励”60万元。

(二)“住房保障”类收入159.93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总额的4.4%,较上年增加9.3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积金正常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34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总额的25.4%,较上年减少871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情况预测,实际预算执行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支出,2022年省本级实施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减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66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51万元,占支出总额47.3%;项目支出1000.64万元,占支出总额27.3%;其他支出93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4%。

(一)按支出构成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万元。

(二)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5.22万元,占部门收入总额的70.2%,较上年减少505.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不包括行政单位在职目标奖平时考核资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超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二是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较上年减少一次性项目“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奖励”60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59.93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总额的4.4%,较上年增加9.3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积金正常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34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总额的25.4%,较上年减少871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情况预测,实际预算执行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支出,2022年省本级实施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减少。

(三)按资金使用方向说明:基本支出1734.51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47.3%,较上年减少285.7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不包括行政单位在职目标奖平时考核资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超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项目支出:193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0.64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27.3%,较上年减少6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较上年减少一次性项目“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奖励”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934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总额的25.4%,较上年减少871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情况预测,实际预算执行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支出,2022年省本级实施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366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35.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的74.5%,较上年减少345.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不包括行政单位在职目标奖平时考核资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超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二是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较上年减少一次性项目“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奖励”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34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总额的25.4%,较上年减少871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情况预测,实际预算执行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支出,2022年省本级实施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减少。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669.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5.22万元,占部门收入总额的70.2%,较上年减少355.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不包括行政单位在职目标奖平时考核资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超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二是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较上年减少一次性项目“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奖励”60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59.93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总额的4.4%,较上年增加9.3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积金正常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34万元,占部门预算收入总额的25.4%,较上年减少871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情况预测,实际预算执行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支出,2022年省本级实施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735.15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1734.51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47.3%,较上年减少285.72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不包括行政单位在职目标奖平时考核资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超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二)项目支出1000.64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27.3%,较上年减少6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较上年减少一次性项目“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表彰奖励”6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1734.51万元,较上年减少28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的84.8%,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26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15.2%,主要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车改革补贴、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年初预算批复数不包括行政单位在职目标奖平时考核资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超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6.83万元,较上年减少6.15万元,下降14.31%。减少主要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相关支出。

(一)公务接待费1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43%,较上年减少0.15万元,降低1.3%。主要用于厅机关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92%,较上年减少6万元,降低19.3%。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道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由省财政实行总额控制,届时按程序据实办理;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外事部门出国任务批复从严控制。两项年初预算未分配到部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4万元,较上年减少871万元。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全省福利彩票销售情况预测,实际预算执行按“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支出,2022年省本级实施公益金项目较上年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厅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我厅本级无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情况

2022年我厅本级基本支出预算支出1734.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情况

2022年我厅本级项目支出预算支出193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34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2080202),共有二级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8.8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开展民政管理事务相关工作的支出。

社会组织管理(2080206),共有二级项目2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审计评估、开展党建工作等相关支出。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经费(2080299),共有二级项目3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7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及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支出。

康复辅具(2081003),共有二级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伤残人员假肢矫形安装补助。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81099),共有二级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项目相关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2),共有二级项目7个,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金额934万元,主要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方面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我厅本级运行经费136.88万元,较上年增加6.0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保障厅本级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党建、法治工作的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包括公车改革补贴和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省财政批复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总额956.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6.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929.11万元。较上年增加884.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申报要求,结合我厅2022年工作部署,完整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逐项填列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省民政厅本级决算数据,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货币资金1291.35万元,较上年减少273.88万元,主要为我厅积极清理往来款项;房屋21071.24万元,较上年增加18780.02万元,主要为厅本级在建工程转固;车辆203.41万元,与上年一致;在建工程15473.94万元,较上年减少18945.75万元,主要为厅本级在建工程转固;2021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使用数量8辆,与上年一致。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厅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2个(含政府性基金),二级项目26个,其中:基本支出11个,项目支出15个,会同省财政厅管理的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2948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34.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934.64万元,会同省财政厅管理的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223469.52万元。

特定性目标类项目:“温暖贵州”项目资金(公益金)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项目支出为1000.64万元,其中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项目501.7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0.1%,主要用于社会伤残人员假肢矫形安装补助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项目;专项业务经费498.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9.9%,主要为保障厅机关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相关项目所产生的工作经费。

六、专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

(三)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20802款“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20810款“社会福利”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包括为儿童提供福利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对民政部门举办的假肢康复中心、殡仪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七)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2296002项“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2022年较2021年数据比对均为财政批复年初预算数。

    附件:1、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pdf

          2、贵州省民政厅本级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表(表1-表12).xls

网站帮助|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方式|网站年报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