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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31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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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姝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我省关爱空巢老人社区保障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指导16个县区先后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2.5亿元支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资金1.9亿元,支持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南州、毕节市、铜仁市、安顺市、黔东南州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累计建设1.2万张家庭养老床位。二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2〕3号),建立新建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审核、验收、移交)工作机制,做好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2022年至2024年,全省新建的197个小区,全部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2014-2021年已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96.9%;全省在运营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1350个。三是打造老年宜居环境。认真落实《“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关于打造老年宜居环境的要求,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与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适老化社区、适老化住房建设和改造,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适老化改造,推动公共场所适老化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将适老化标准融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健全无障碍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四是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资金支持力度。印发《贵州省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及示范养老设施奖补资金申报指南(试行)》,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以及示范性农村养老服务站给予运营奖补,奖补标准分别为3万元/个/年、1万元/个/年。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养老的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社区网络进一步完善。2023年以来,支持打造城乡示范性养老服务站744个。

二、关于“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专业性”的建议

一是开展社区养老医养结合服务。高度重视社区空巢老人的健康服务工作,持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定期为空巢老人提供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设置门诊、治疗室、康复理疗室等医疗服务室,配置康复等专业医疗、护理团队,形成医养结合的康养服务特色。二是鼓励社区养老服务站引入专业康复服务。鼓励社区服务机构通过引进针灸、艾灸等康复服务,让老年人们在社区服务机构日常享受助餐、休闲娱乐等服务的同时,还能得到门诊、康复、治疗等医疗等服务。三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医疗养老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大力实施“黔灵家政”培训工程,2024年来开展培训3.5万人次。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以来,累计发放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3万本,并按规定纳入“证书直补”。鼓励支持全省技工院校开设医疗养老相关专业,目前,全省共有23家技工院校开设健康与社会照护、护理、康复保健等专业,共有在校生7000余人。

三、关于“加强信息沟通与资源整合”的建议

一是积极推进贵州省养老服务云平台建设。采取分期建设方式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云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已于2021年底上线运行。二期从满足养老行业各方需求出发,建设包括针对老年人和家属、养老机构和设施、养老从业人员和志愿者、政府监管部门的相关功能,推进建设数据中台,为社区养老服务进行赋能,老年人及家属可通过平台进行在线查询和预约下单,购买日间照料、按摩疗养、助餐、助洁、助急、助行、助浴、助医等居家上门养老服务。通过平台对空巢老年人等家庭可采用物联网手段布置安防设备实时开展监控,防范意外发生。二是支撑推动数字医疗资源共享共用。整合卫生健康、数据管理等部门资源,推动部分数字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共建健康管理站、老年病慢病专家门诊、优质中医馆,提升社区老年病慢病诊疗服务和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力。三是积极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及服务平台建设。为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减轻空巢老人等群体就医负担,构建了全省统一的远程医疗专网和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无缝对接,率先打造了“一网络、一平台、一枢纽”的远程医疗架构。四是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推动企业和养老机构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四、关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的建议

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支持力度。统筹一般公共预算、福彩公益金、世界银行贷款资金及相关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2023年以来,共投入4287万元支持199个老年助餐点打造或配齐助餐设备。2025年拟继续投入743万元支持老年助餐点建设。2025年获得3972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二是认真落实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税收优惠。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要求,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在年度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部分按规定扣除。2024年,30户纳税人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13000余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及捐赠支出,并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政策红利有效释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身慈善的积极性。三是增强社区养老服务站可持续发展能力。采取机构连锁运营、物业运营、居委会代管、老年协会自我管理等方式加强运营管理。探索逐步推进“机构+站”运营模式,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化、规模化运营,由专业运营商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促进社区养老健发展。实施“家政创品牌提品质三年行动”,2024年评选5家具有行业和区域引领示范性效应的家政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引领全省养老等家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扩大养老等家政服务供给。

五、关于“加强心理关怀”的建议

一是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指导各地对照《贵州省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在市县中心城区和城镇化地区的居住区,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设立社区养老服务站,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社交娱乐、心理咨询、康复理疗、法律援助、助餐、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进一步织密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和提升服务功能。二是加强心理健康科普。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等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及家属对空巢老人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和对心理健康的认识。三是健全完善探访关爱制度。健全完善包含空巢老年人在内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探访关爱制度,对特殊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探访关爱,开展心理慰藉、服务需求转介等服务,解释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情况。四是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强化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积极发挥公共文化机构优势,面向老年人群体开展数字技能和文化艺术培训。组织开展诗词书画摄影大赛,大赛设诗词、书法、绘画、摄影四大类比赛活动,共评选出60个获奖作品,充分展示我省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精神风貌,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的健康养老和精神文化需求。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一是持续统筹财政公共预算资金、福彩公益金、世界银行贷款等资金,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鼓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程序抵偿或无偿委托专业化社会力量运营,提升服务质量。二是认真落实好财政部《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三是认真落实《贵州省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及示范养老设施奖补资金申报指南(试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发放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育。

(二)强化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和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涵。一是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等签约合作,重点为空巢老人等提供定期健康体检、慢性病随访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康复护理指导、上门巡诊、预约转诊等服务。二是建立家政养老就业培训联盟,强化“政校企社”联动,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技能人才输出与岗位需求精准对接。鼓励家政企业建立培训体系,用好相关资源,扎实抓好新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老员工的职业素质提升培训,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培训, 不断提高养老等家政服务质量水平。三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围绕等级评定、老年社工、康复护理等内容,对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等人员开展培训,推动加快落实养老护理员“八级工”评定制度,将技能等级与薪酬、职称挂钩,提高职业吸引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老年人医养、康复服务等养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力保障。

(三)强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有效整合社区养老服务各方信息资源。一是持续丰富智慧养老场景应用。优化提升贵州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大力推动“互联网+养老”模式,依托现有互联网基础设施,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打造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线上线下等空巢老人需求旺盛的场景应用。二是持续实施“健康敲门行动”。支持老年人个人档案、养老顾问等各项应用建设,提供包括居家养老上门、探访关爱、家庭适老化改造及老年助餐等服务。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间的多层次深度合作,构建医护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医护人员巡诊服务良好格局,完善医护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动力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四)强化社区养老服务税费优惠落实,持续拓展资金筹集渠道。一是继续加强对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场所和载体,多渠道宣传税收政策,让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税收政策红利,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二是创新运营模式,对符合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条件的,引入专业化运营团队进行专业化运营;对没有公建民营条件的,结合实际转变和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站自我管理水平和能力。

(五)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服务功能,为老年人心理关怀提供支撑保障。一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团队、村医等的老年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初步干预培训。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站,通过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共建、购买服务、引入志愿者等方式,丰富心理健康活动形式,为空巢老人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和危机干预,全方位守护空巢老人的心理健康。二是持续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举办老年娱乐活动,鼓励空巢老人参与拓展社交圈子,增强空巢老人社会融入感与归属感。举办养老机构开放日活动,会同社区组织辖区内老年人及其家庭到服务中心(站点)实地观摩、体验和感受养老服务机构具体服务情况,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社会化养老。三是加大养老服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社区养老服务日常信息公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等设施,设置养老服务站标识,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免费发放给辖区群众,详细介绍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规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开放时间等重要事项,强化群众参与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借助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及时开设相关养老宣传栏目。

贵州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6日

    (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田国;联系电话:8682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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