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加强贵州省养老服务管理类人才培养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校政企合作办学”的建议
(一)高位统筹规划,完善人才培养顶层设计。2023年,我省召开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为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同时,先后制发《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四新”“四化”的意见》《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普通高校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行动方案(2025—2030 年)》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高等教育顶层设计,为养老服务管理类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政校企合作机制建设。近年来,我省积极鼓励相关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专业,积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政校企合作。目前,全省已有36所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开设了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护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健康服务与管理、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2024年相关专业招生人数达2.4万余人,为养老服务领域提供了充足人才储备。与此同时,在实施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中,省教育厅还专门设立老年大学示范校项目,全力推动职业院校开展老年教育。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37个省级社区教育基地或老年大学示范校,更好地依托职业院校资源开展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二、关于“明确行业机构中养老服务本科人才的配备”的建议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等国家标准,对人员配置和专业技能明确了具体标准,但并未强制规定学历门槛。鉴此,对于养老机构中本科人才的配备,省级层面应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针对当前养老机构人才学历结构偏低、专业性不足等现实问题,结合《贵州省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关于“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业需新增重点人才的要求,一是通过赴省外开展招商引资推介项目,积极宣传我省资源优势,考察并引进具备养老管理、运营管理、项目规划等经验背景的养老服务机构;二是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接洽合作,有序推进重点人才引进工作。截至2025年一季度,全省共完成养老服务重点人才培养引进121人,其中通过系统化、专业化培训体系自主培养养老服务领域专业人才67人,从外部引进具备丰富经验和先进理念的专业人才54人,为我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注入新活力。
三、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从业资格地方标准”的建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继续坚持经国务院同意的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四个取消’原则,即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施事实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清理规范治理力度”的要求,目前省级层面无设置职业资格的权限。但省人社部门将积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映此问题,争取获得支持。
在国家未设置专门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前,结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作特点,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大力实施“黔灵家政”培训工程,2024年以来已开展培训3.5万人次。同时,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自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以来,共计6.3万余人取得养老护理员和失智老人照护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取得高级工以上证书的有1.6万人。二是省民政厅积极指导养老服务机构,为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提供培训,从养老服务政策法规的解读,到现代管理理念的传授,再到先进运营管理服务技能的培养,着力全方位提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2021以来,省民政厅共组织1369名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培养了一批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现代管理理念,并且掌握先进运营管理服务技能的养老企事业单位的院长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为全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三是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结合工作特点和学历情况,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取得后可对应同层级职称,聘任后享受相应层级工资待遇。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聚焦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培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学科专业调整优化实施方案》,引导和支持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加强养老服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建设,培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同时,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建立与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的联动合作,为其提供实习实训机会,确保培养的人才符合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
(二)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家政养老就业培训联盟,强化“政校企社”联动,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确保技能人才输出与岗位需求精准对接,一体推进教育、培训和就业。继续深入实施“黔灵家政”工程,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黔灵家政”培训基地,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所有养老护理员实现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技能和待遇实现“双提升”。
(三)稳步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构建起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技能水平。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围绕等级评定、老年社工、康复护理等内容,全面开展在岗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机构医护人员、政府部门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老年人医养服务等养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力保障。2025年,培训养老机构管理人员500名,逐步实现全省养老机构院长培训上岗率达100%。
贵州省民政厅
2025年6月3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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