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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01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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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胜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陈规陋习治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移风易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事项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陈规陋习治理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深入推进移风易俗。

一是强化典型引领。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典型培育、选树、宣传机制,大力弘扬孝老敬老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组织新闻媒体,用好贵州榜样网上展馆,“文明贵州”微信公众号专栏“文明一分钟”每天推送一个文明小故事,挖掘身边好人好事,全方位、多角度集中展示榜样人物的突出事迹和崇高精神,展现全省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引导广大群众向先进典型学习,汲取榜样力量,进而实现从“袖手看”到“拍手赞”再到“动手干”的转变,进一步推进农村陈规陋习治理。

二是积极联动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各地采访采风,深度报道各地殡葬、移风易俗等工作经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发布了一系列鲜活新闻报道,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累计制作发布了410余篇新闻报道。充分利用“两微两号一网”推出一系列移风易俗、惠民殡葬、先进典型等信息,包括海报、图解、情景剧、殡葬政策AI解读视频等共63余个,累计播放量超过240万人次。今年拍摄的《还是三天好》情景短剧在视频号阅读量3.3万人次、转发推荐累计1680余次。

三是加强典型案例遴选和推广示范。2024年分别围绕务实管用方式、党建引领、公共服务推进乡村治理方面遴选了典型案例75个,并选送18个优秀案例至国家农业农村部,有2个案例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印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我省移风易俗典型案例的通知》,推广黔东南州、湄潭县、贵阳市移风易俗等典型案例。对遴选上报的75个典型案例,发各地学习参考。

二、关于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事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化移风易俗“顶层设计”。一是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组建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专班,积极整合省直相关部门资金资源,协调各方工作力量,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推进机制,专班按季度调度成员单位推进移风易俗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促进各地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二是强化制度保证。省级层面先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婚丧移风易俗实施方案》《贵州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引领移风易俗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出落实党委移风易俗主体责任等10条移风易俗措施,推动88个县(市、区)完成移风易俗工作部署,出台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2024年,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贵州实际,印发《贵州省“树文明新风·做时代新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方案(2024-2026年)》《贵州省“强基工程”——文艺助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行动(2024-2026)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治理滥办酒席·倡导文明新风”活动的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确保移风易俗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方向不偏。三是健全奖惩机制。明确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可结合实际用好“红黑榜”、“积分制”等形式,对遵守“两约”事迹突出的给予表扬奖励或积分奖励,对违反“两约”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举措。四是强化跟踪问效。明确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强化“两约”的遵守和落实。明确各市(州)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统筹推进辖区“两约”自查评估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评估,切实将有效执行“两约”作为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有力抓手。 

三、关于强化补齐短板事项

一是强化线上引流。通过构建移风易俗网络宣传矩阵,在贵州广播电视台开辟《文明实践看贵州》专栏,利用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APP等线上渠道,广泛传播现代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形成崇德向善、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并在推广内容的形式上进行创新。此外,搭建线上互动平台,为群众提供交流心得、分享经验的便捷途径,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移风易俗的积极性,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二是强化线下引导。一方面,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成为农村宣传思想政治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场所,持续推出“黔韵说唱”“院落里·百姓家”“山歌伴飞新思想”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结合传统节日和重大节庆时间点,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 文艺宣传走基层”惠民演出活动;另一方面,依托孔学堂等文化载体,积极打造中华婚礼、敬老礼、开笔礼、成人礼等一批叫得响、聚人气的文明实践活动品牌,不断传播中国传统礼俗的文化内涵,滋养文明新风落地生根,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注入文明力量。

四、关于强化监督考核事项

一是建立监督机制。针对我省部分农村滥办酒席问题,省精神文明办商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治理滥办酒席·倡导文明新风”活动的工作方案》,以全省农村地区为重点,从党建引领、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三治”并举出发,充分发挥党员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人民群众在树文明乡风中的主体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先导作用、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为期三年的治理滥办酒席专项行动,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是畅通监督渠道。紧紧抓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这个关键人群,在全省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布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问题线索监督电话,明确各级监督职责及范围,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收集到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滥办酒席线索移交本级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查实处理,同时报上级精神文明办,对涉及其他人员滥办酒席问题线索,及时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和回复。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将治理滥办酒席专项行动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和“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纳入省级“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工作成效评估,压实基层责任,遏制滥办酒席现象,为乡村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村陈规陋习治理。重点整治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盲目攀比、重殓厚葬、搞封建迷信活动,形成文明节俭、厚养礼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文明新风尚。

一是抓党员干部示范引领。狠抓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研究制定规范党员、干部及其近亲属丧事活动的禁止性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二是抓基层自治治理。发挥基层治理和“四会”作用,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落实面向群众的倡导性标准,细化、优化丧事操办条款,简化、量化丧事办理时间、礼金数额、酒席规模、待客人数等倡导性标准,明确丧事简办的具体要求。

三是抓文化建设。持续加强移风易俗阵地建设,加强群众教育引导,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孝老传统美德,将孝亲敬老、厚养礼葬等内容作为“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评选依据,发挥道德榜、文明积分等激励作用,对群众文明行为给予相应精神、物质奖励。

四是抓民间“白事”从业人员管理。将“白事”从业人员管理纳入基层自治,建立民间“风水先生、道士”台账,引导各级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制定“白事”从业人员服务费用倡导性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白事”从业人员学习教育,讲清楚移风易俗应该“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移什么风”“易什么俗”,引导他们严守政策,对不听打招呼的,违反规定的训诫教育。对利用封建迷信扰乱社会治安、诈骗钱财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省民政厅

2025年6月27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罗成英;联系电话:0851-8681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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