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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7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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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养老服务供需体系。”的建议

(一)加强涉及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1.省民政厅以提质改造为主、新建为辅,完善县区老年养护楼—街道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县级中心敬老院—乡镇区域性敬老院—村级农村幸福院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布局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截止目前,我省在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786家,其中城市日间照料中心803家,农村互助幸福院983家,重点支持在老年人口大于5000人的街道建设养老服务中心。同时,省民政厅统筹各类资金,为本省范围内由社会力量或个人,以新建、扩建以及利用自有房产、租赁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及运营,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基本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安排一定额度的建设、运营补贴,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提升可持续运营能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实现市场化、专业化。

2.积极推动敬老院、老年养护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引入市场化运营商。根据《贵州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指南》要求,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先和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刚需,积极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目前,全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12个、民办养老机构134个。为更好提升我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先后引进了吉林幸福里、上海和佑等一批国内养老服务优强企业,培育云岩康园、遵义百善坊、贵州顺百年等一批本土养老服务优质企业,开辟贵州养老机构视频展播专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社会化养老,吸引社会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切实提高我省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加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

省民政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审核、验收、移交机制,全面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盘活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配套。目前,全省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2014-2021年已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84.05%。

(三)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配合推进适老化改造

自2019年以来,根据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要求,精心组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老旧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适老化改造或建设工作,将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类重点改造内容,将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或建设纳入提升类重点内容。截至目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省共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的小区612个,新增养老服务设施43个。

(四)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

积极促进物业服务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切实增加居家社区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广大居民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一是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建立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等人群的爱心台账,定期入户走访,及时了解老人对居住环境、日常生活的需求,充分利用辖区内资源,组织包括免费体检、义诊等各种义务活动加强对他们的关爱;二是搭建学习交流平台,通过行业协会举办“高端物业服务”观摩和物业论坛活动,就“医养中心”“物业+生活”模式深入交流,推进我省物业向“养老”延伸服务转变。

(五)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1.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推进将医养结合发展纳入《“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出台《贵州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若干措施》,提出30条具体支持举措,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政策衔接,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推动“养中有医、中有养、两院一体、医养签约”等多种形式,加快我省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截至2024年3月,全省医养结合机构151家,其中双证齐全(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在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医养结合机构111家,机构人员数7472人,床位总数1.72万张。实现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基本实现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加强医养结合示范创建。一是做好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和示范机构创建,支持指导黔东南州三穗县、黔西南州兴义市获得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贵阳市云岩区皇钻老年护理院获得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二是做好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组织领导好、政策支持好、机构建设好、健康服务好、环境建设好、群众满意好的“六好”标准,累计创建21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三是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将贵阳、遵义、铜仁先后纳入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累计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7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单位212家,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92个、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12个。

二、关于对“打造具有贵州特色的旅居养老产品。”的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标准化设计

2021年10月1日,《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第五十七条提出“鼓励各地依托气候、森林、温泉、民族医药、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开发健康养老、避暑养老、旅游养老、生态疗养、中医保健等为核心内容的地方特色品牌康养项目。”2023年,省民政厅制发《贵州省健康养老基地验收指南》《贵州省健康养老示范县(市、区)验收指南》,规范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发展,组织各地开展申报,将兴义市则戎纳具康养小镇、遵义益养苑颐康养中心等34个项目确定为“2023年贵州省健康养老基地”。

(二)加强旅居养老合作交流

2021年11月,在第八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广州)上,贵州、广东、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六省(市)民政厅(局)共同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2023年2月,在广州举行14省(市、区)民政厅(局)旅居养老合作经验交流会,发挥广东、贵州等14省(市、区)在生态、气候、环境、文化、资源等方面的互补优势,以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为核心,以旅居康养为重点,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引导14省(市、区)养老社会组织、养老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共同打造旅居养老新业态。2023年12月,在南宁举办的2023中国东盟大健康产业峰会暨大健康产业博览会上,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两省旅居养老发展。

(三)积极提升康养旅游项目

省文旅厅对康养旅游高度重视,将康养旅游纳入旅游产业化重点工作任务,制发《全省中医药康旅融合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康养旅游发展。

1.培育一批中医药康养旅游集聚区。整合中医药、森林温泉、户外运动等资源,把传播中医药文化、观赏中药材景观,康复疗养与休闲旅游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推进息烽县南山天沐温泉中医药康养中心药浴楼建设项目、百里杜鹃花都康养医疗区及户外康体区项目等建设,启动培育贵阳市红色息烽中医康养集聚区、毕节市百里杜鹃中医药康养旅游集聚区、黔东南州剑河县中医药康养旅游集聚区等9个中医药康养旅游集聚区,2023年安排45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支持9个中医药康养旅游集聚区建设。

2.建设提升一批温泉康养旅游项目。按《温泉度假地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原则,通过融合康养元素,逐步完善温泉康养服务设施,植入中医药诊疗、健康管理、商品展销等业态,配备专业康养人员,全面提升温泉康养服务水平,2022年以来评定了12家温泉度假地。

3.提升一批户外康养旅游项目。推动开阳十里画廊水东乡舍、瀑布源龙井布依风情景区、参壹捌浪哨缘房车营地、九龙山森林康养文化中心、百里杜鹃温泉群、龙里油画大草原、云屯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义龙新区栖梦泽、安龙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公园景区、义龙森林康养旅游度假区等10个户外康养旅游项目植入攀崖、登山、徒步、骑行等业态,完善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植入中医(民族医)推拿、敷贴特色理疗、瑜伽、太极康养运动等服务。

4.四是建设提质一批康养旅游民宿项目。推进乌当寻篱原舍乌当坡里·小苑、龙井康养别院、龙官静隐醉梦精品民宿、平坝红木香居康养民宿、花都里化屋精品民宿、百里杜鹃濯缨谷福泉民宿、长顺凤凰一号懿栈、万峰林榕宿、牛蹄关康养旅游点星空民宿等10家民宿增加食药同源药膳、康养主题房、康养文体活动中心等,逐步提升康养旅游民宿的康养设施设备,完善中医药理疗等康养服务水平。

三、关于对“强化养老服务机制保障和人才支撑。”的建议

(一)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管理

1.2020年11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明确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等5个监管重点,明确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要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2.省民政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制发《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更好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民政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贵州省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联合省金融监管部门制发《贵州省养老机构预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的规范管理,有效防范养老机构采取会员卡、预付费等方式收取大额费用带来的非法集资风险;制发《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

(二)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人才培养

省民政厅借助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免费开展全面培训。“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培训在职在岗的养老护理员1.9万人次,全面开展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机构医护人员、政府部门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开展免费培训。力争实现培训人员全覆盖、培训项目全覆盖。

四、下一步打算

(一)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制贵州省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储备计划、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激励计划和养老服务行业标兵奖励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员进行关怀激励,着力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作自豪感归属感。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2〕3号)等法规政策文件要求,督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工作;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环境及无障碍设施,因地制宜增补养老服务设施;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养老家政等机构建设和开展物业延伸服务。

(三)省卫生健康委扎实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进一步构建老年健康教育体系 ,组建老年健康教育宣传团队 ,巩固老年健康教育阵地,提升老年预防保健能力 ,加强老年医学科高质量建设 ,推进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及有关工作。继续探索医养结合道路 ,完善医养结合机制 ,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培养 ,共同助力推动医养康养、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2024年6月25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冰;联系电话:8682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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