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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3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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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多部门联动,促进养老行业规范化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

    1.实施《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202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是我省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制定过程中,得到栗战书委员长充分肯定。《条例》出台后,全国人大召开养老服务立法经验交流会,我省作为十个代表省份之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为国家立法提供“贵州经验”。在《条例》实施一年之际,省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执法检查,实现立法、监督有效衔接。

    2.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2021年12月28日,省人民政府在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印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登记备案、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日常运营、防范非法集资、资金监管、突发事件应对、信用体系建设、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九个制约我省现阶段养老服务发展的“痛点”“堵点”,按照“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思路,明确各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实行清单式监管,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机制,

引导和激励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全面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1.落实养老服务强制性国家标准。2021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确保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全部达标,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先后在春节、清明、七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重大会议期间成立督导暗访组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督导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并通报各地落实整改,对于重大问题隐患下发“点对点”督办函同步印发至县(区)人民政府,共开展督导检查22组次,发现问题隐患1203个,已督促整改销号1124个,剩余问题隐患均属于消防安全隐患,已纳入养老机构提质改造整体规划,进行常态化抽查检查。

2.颁布实施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2022年9月,《老年人照护需求等级评定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规范》《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服务规范》等5项养老服务领域贵州省地方标准正式实施。通过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以相关标准和规范为依据,引导养老服务需求的发展,同时对养老服务供给方进行质量评估和行为监管,督促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3.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为加快建立我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持续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制度化提供坚实的支撑,为社会公众选择养老机构提供有效指引,我省已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在各市州、县民政部门备案,且符合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与条件的养老机构自愿申报。目前,已完成机构自评及申报、资料审核等工作,将在7月开展现场评审,预计在8月完成异议复核、定级等工作。

二、关于提案中“打造社区家政养老卫生服务综合体,培训就业服务一体化运作”的建议

(一)提升家政行业服务力。“十四五”以来,我省家政企业数量达5487余家,较“十三五”期末增长25.3%;家政从业人员数量达30余万人,较“十三五”期末增长34.8%;家政服务社区网点数达到1155个,较“十三五”期末增长10.1%。同时拥有国家级家政标准化试点企业3家,全国家政“领跑者”企业5家,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3家,省级示范企业30家。我省以“常态培养+高校培育+企业培训”三位一体模式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打造一批校企合作项目,依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引导家政从业人员开展线上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服务素质,培养了大批年轻化、专业化的家政服务人才。深入实施“技能贵州”行动,每年组织举办全省家政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培育家政服务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推进家政服务人员技能等级认定。同时,加强对农村妇女、脱贫劳动力、搬迁劳动力、高职学生的家政培训,不断做大技能人才蓄水池。近三年,全省共有11所院校开设了家政专业,现有在校生3000余人,累计开展家政服务员培训19.32万人次。

(二)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

1.持续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2年度“技能贵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聚焦“四新四化”,扎实推进“技能贵州”行动,切实提升技能人才的质量和数量。围绕“一老一小”康养计划等重点项目,开展相关工种技能培训。2022年,全省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2.8万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培训8119人次。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统筹实施“黔灵家政”职业培训工程,依托家政重点企业、龙头企业与行业协会、院校,打造“黔灵家政”明星企业,持续聚焦家政医护和“一老一小”实际需求,开展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员、护理员等“康养计划”技能培训。

2.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省民政厅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统筹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实现考、培分离,考评合格并认证通过后颁发证书。培训采取理论授课与实操训练相结合方式,由高等或大专院校护理专业老师及养老机构优秀护理员讲解并传授养老护理实操技能,课程紧贴《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与守则、服务礼仪、老人心理及沟通、老年人基础照料知识和操作规程,以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借助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免费开展全面培训。“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培训在职在岗的养老护理员1.9万人次,每名护理员将能接受4-5次不同等级的培训,力争实现培训人员全覆盖、培训项目全覆盖。

(三)精心组织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考核评价。

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积极培育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1年至2022年4月,共计2.75万名养老服务人员经评价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1年,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激发全省数万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升业务水平的积极性和强烈的职业荣誉感,提升养老护理职业的社会影响,营造关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民政、人社等各部门将加强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等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高养老服务等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业能力,不断推动实现“人人持证”。同时,出台实施贵州省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储备计划、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激励计划和养老服务行业标兵奖励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员进行关怀激励,着力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作自豪感归属感。

   

2023年7月26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宋迪刚;联系电话:8683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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