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3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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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留守儿童监护职责,关爱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逐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有效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和力量,省人大以自主立法的形式,推动在全国率先施行《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贵阳市观山湖区和黔西南州普安县于2022年底顺利通过首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国家验收,我省9个集体和18名干部分别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个集体和6名干部分别荣获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省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减少到46.2万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更加完善。二是强化追责问责。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督导,严肃查处履职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加大追责问责倒逼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加强走访关爱力度。明确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和网格员等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定期、不定期排查、走访,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发现在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监护等方面陷入困境的,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提供帮助。

(二)联动各方资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良好氛围。一是强化家庭监护监督。2023年3月24日,印发《2023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未保发〔2023〕1号),要求各地强化家庭监护监督,对于“未成年人父母外出务工的,必须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并签订书面委托照护协议,书面协议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存档,外出务工期间应当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2021年以来,年均走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316万人次。二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结合贵州省情,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设立“特殊保护”专章,对留守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各级各相关部门持续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测发现、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机制,留守儿童逐年减少至41.8万人并全部签订委托照护协议,落实有效监护。常态化开展留守儿童信息排查,落实包保人和包保措施,广泛组织动员包保人、志愿者对春节父母不返家的留守儿童开展“人在外、爱回家”走访关爱活动,加强疫情期间帮扶救助。2022年,我省疫情集中暴发以及转为“乙类乙管”防控期间,全省走访留守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117.7万人次,提供救助帮扶8421人次。三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持续加强家庭监护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制定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平台载体,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等方式,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贴近群众的优势,教育引导家长树牢第一监护人意识,加强子女防溺水、防暴力欺凌、防性侵、用火用电等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深化省妇联“幸福家”家庭教育“七进”大讲堂活动,今年开展覆盖九个市(州)的省级示范讲座80场。持续推进省妇联“幸福家”社区(村寨)家长学校建设工作,今年支持10个市(州)的50个社区(村寨)家长学校提质家庭指导服务。

(三)持续加强留守儿童保护宣传。一是开展主题宣传。2021年和2022年儿童节前后,各级未保办和相关部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我省两条例,制定主题宣传方案,采取举办主题宣传启动仪式、布置大交通板块滚动宣传、拍摄播放宣传短片、制作典型案例法治宣传视频、录制普法系列微剧、开展宣讲活动、发放宣传册页等方式,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截止目前,省司法厅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写入《2023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进行总体部署,要求留守儿童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月,印发《省法宣办关于报送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普法责任制原则,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布并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留守儿童监护职责普法宣传。省司法厅建立网络台账系统,对省直和中央驻黔各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将未成年保护普法工作纳入《贵州省司法厅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发挥“黔微普法”“贵州司法”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发布转载《“两高”发布司法解释:从严惩处强奸、猥亵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保护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的普法信息,扩大了加强留守儿童监护职责普法宣传的覆盖面、知晓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关爱保护。加强部门工作沟通,整合工作力量和工作资源,加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和关爱保护,保障其健康快乐成长。

(二)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大力开展“幸福家”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牢第一监护人意识,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加大家庭探访和日常走访。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各级未保办和相关部门利用春节、“六一”儿童节,春秋开学季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同时,司法行政部门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网警巡查执法账号、网络直播等载体,及时转载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普法信息、文章、开展法治宣传网络直播。

(四)进一步加强追责问责力度。今年,省委平安办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2023年平安贵州建设考核重要内容,提高考核分值,加大对市(州)考核和追责问责力度,倒逼将留守儿童监护,身心健康保护等工作落地落实。

                                       

                       2023年6月29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佳芮;联系电话:1866555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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