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承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会组织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客观分析了目前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充实监管力量、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制机制的建议,对加强我省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我们一是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社会组织发展全过程,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工作中,我们坚持“三同步”原则,将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等列入全省1.4万家社会组织《章程》,将党的建设纳入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查、随机抽查和评估工作各环节。我们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建立“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登记了全省社会组织12万名党员、3800余个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信息。我们将省级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近400家社会组织全面纳入党建管理范围,建立41个党支部,指派党建指导员和联络员285人,全面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党建+”功能,广泛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态化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脱贫攻坚战中800余家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组织和投入帮扶资金270余亿元,受益群众超561万人。疫情防控中,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动员捐款捐物9亿余元。主题教育中,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为企业减负担、解难题实践活动,减轻企业负担共6583万元,惠及企业1.6万家。乡村振兴中,我们组织52家优秀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与20个国家重点帮扶县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全省1300余个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捐资捐物11.3亿元。我们开展“邻里守望”专项行动,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三年计划,全省社区社会组织从6000余家发展到11.2万个。我们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省级涌现出23个“5A”级社会组织、52个“4A”级社会组织。在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中,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贵州省信合公益基金会等4家社会组织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二是始终强化对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近年来,我们有力推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逐年提高参检率至90%以上,对年检中发现存在的净资产不足、超期换届、组织架构不合理、党建入章不规范等问题对社会组织开出书面检查意见书,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组织的公示内容从公示年检结论扩大到法人、理事会、会员数量、年度总收支和净资产等在厅网站全面公开,逐步增加透明度。我们强化风险防范,不断开展专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为10%。连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工作,始终保持对乱收费的“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实现常态化,取缔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70家。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工作,对4000余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分类进行整治。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专项监管,全面规范社会服务机构7278家。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自查抽查全省社会团体6039个。通过不断加大对社会组织进行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三是不断加强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异常名录,严重失信名录运用。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信息办法》规定,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对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充分利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加强监管。加快建设完善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功能,全省全面推广使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通过法人库系统,实现网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年度检查,具备了生成电子证照、行政处罚、理事会管理和备案、信息查询等功能。启用社会组织活动信息上报、重大事项申报功能,启动数字化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我们持续开展在线技术培训、在线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和企业微信指导服务,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各种系统功能,有力提高了登记机关的工作效率,缓解了社会组织监管工作中人员编制不足的困难。
我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党建覆盖质量不高,社会组织内部建设较弱,能力发挥不足等问题。下步我们将认真吸取您的意见建议,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任务,不断推进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到社会组织党建各方面,引导社会组织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社会组织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建指导员应派尽派。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方式,切实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起来、管起来。引导社会组织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着力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社会组织领域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前,我们要将持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以理事会建设为重点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提升决策质量、规范换届选举、完善内部监督,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内部协商。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内部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强化理事会、党组织、监事会等机构在化解矛盾中的职责作用。发挥年度检查、评选表彰、等级评估、税收减免资格审核等政策撬动作用,用好章程示范文本、管理指南、行业标准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组织向内部治理要效益,以内部治理促发展。支持、引导内部治理规范的社会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积极作为,将内部治理效能不断转化为外部治理效果。
三是着力加强监管和扶持并重,引导其发挥作用。建好管好社会组织,引导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经济发展。发挥社会组织链接技术资源、产业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的能动作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帮扶行动,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活动品牌,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稳岗就业。推动各类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稳定就业岗位、搭建就业对接平台、组织就业培训,进一步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2023年6月26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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