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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427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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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疾病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精神疾病患者回归社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残疾人福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加强我省精神疾病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民政财政、卫健部门和残联组织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切实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权利,帮助精神疾病患者顺利回归社会。

一、用好残疾人帮扶政策,切实保障残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持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帮助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和照护需求。2016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各级财政部门、残联组织,认真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目前,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标准为113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90元/人/月、二级70元/人/月。从2023年7月起,全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提升至一级110元/人/月、二级90元/人/月。截至目前,我省共有34万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7.8万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建立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差异化政策,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基本生活。一是健全城乡低保政策。2021年制发《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明确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级精神残疾人,可单独提出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降低了精神残疾人纳入“单人保”的残疾等级条件。与此同时,《办法》还规定对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精神残疾人,采取分类施保的方式增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目前,全省共有43451名精神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是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2021年,制发《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明确将精神残疾人的等级从原来1至2级拓展到1至3级。目前,全省共有7995名精神残疾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二、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帮助残疾群众顺利回归社会

(一)持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帮助残疾人摆脱疾病回归社会。2021年至2023年,省民政厅安排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6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256万元,用于支持各地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2022年,全省累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145次、治疗患者7870人次。

(二)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9年至2022年,省卫健委在六盘水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一是建立六盘水市精神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库。全市现有心理健康服务相关人员510人,其中高级心理咨询师2人、心理治疗师4人、国家一级心理咨询师1人、ACI心理咨询师2人、二级心理咨询师96人、三级心理咨询师345人。二是开展了特色项目服务,在所辖4个县区乡镇、居委会、学校、医院(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养老院、监狱、戒毒所、机关单位等,建设了47个精神心理健康服务示范点。三是六盘水市精神康复中心对低保、特困人员、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收治康复,并将服务辐射到周边威宁、纳雍、赫章等地。目前六盘水市精神卫生康复工作覆盖全部县区,服务人群覆盖全部社区精神康复群体。

三、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残疾群众康复服务水平

(一)对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进行提质改造。“十四五”以来,省民政厅共安排福彩公益金3674万元,对全省10个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进行提质改造,包括购买医疗设施设备、完善消防设施等,进一步提高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康复水平。

(二)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十四五”以来,全省平均每年建设20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截至目前已建成60个示范站并由省级给予每个示范站5万元的扶持,进一步筑牢和拓展包括精神残疾康复在内的各项残疾人康复基层服务平台。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强精神疾病康复治疗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强化现有队伍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精神障碍康复治疗水平,目前,各级民政系统共有执业医生197人、执业护士598人。各级残联组织依托当地卫生服务中心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康复治疗,目前各地残联共配备协调员25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转介体系。省民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各地扎实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国家转介信息平台的数据录入和资料审核,确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转介平台切实发挥作用。

(二)继续开 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省卫健委将在遵义市开展以学校为重点的社会心理服务试点工作,在铜仁开展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试点工作,推动社会心理服务进学校、进社区。  

(三)加强机构建设。省民政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残联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委残疾人福利项目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我省精神疾病康复机构建设。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各地充分利用残疾预防日、精神卫生日等重要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精神残疾等各类康复政策,普及相关知识,提高精神疾病康复知晓率。

                             2023年6月19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孙瑜;联系电话:8681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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