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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5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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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力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和引导养老服务消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加强养老服务消费的政策支持”的建议

(一)强化养老产业发展要素支持。在资金扶持方面,2022年,全省共安排下达养老服务方面补助资金16.5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94亿元,增长21.7%。其中积极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6.24亿元,安排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彩票公益金3.32亿元,完成向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项目阶段性提款并拨付资金5.0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资金1.92亿元。在融资扶持方面,省民政厅分别同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和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中国银行支持贵州省养老服务行业持续发展的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战略合作协议》,出台“黔十条”,包括合计提供60亿专项信贷资金支持、优化普惠养老授信条件、降低养老服务供应商融资成本等内容,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研究及培训等方面合作。在土地供应方面,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规范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供地计划、明确用地规划和开发利用条件、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价格、规范存量土地改变用途和收益管理、利用存量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过渡期政策、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等举措,保障和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在税收优惠方面,养老服务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养老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同时,全省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税企互动平台、办税大厅显示屏、户外电子屏幕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各类优惠政策及相关解读,扩大宣传面;组建减税降费专家团队,在线“一对一”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的涉税事项和问题,实现宣传辅导“零距离”。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大智慧办税力度,全面推行容缺办、自助办、网上办、远程帮办等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企业办税缴费体验。把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纳入绩效考核,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力、违规征税收费、侵害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一是支持社会力量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省民政厅制定街道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和配套标准,省级统筹资金,对其中45个街道嵌入式养老机构进行标准化改造和配套,配置相应的功能室、适老化设备设施、应急安全设施等。目前,已经投入运营的173个嵌入式养老机构中,91个引入了专业运营团队,能够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投入运营的71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中,有241个养老服务站由专业运营商运营。二是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2022年9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等5项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标准正式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评价规范》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的延伸,通过强化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规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流程,引导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采用标准化管理,打造一批设施齐备、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服务专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机构,全面提升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二、关于提案中“加强养老服务消费的质量提升”的建议

(一)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2020年1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妇联共同印发文件,组织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明确2020年至2022年,全省培养培训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各类康养服务人员12万人次以上,其中养老护理员5万人次以上。2022年,全省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2.8万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培训8119人次。为持续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省民政厅采购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统筹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实现考、培分离,考评合格并认证通过后颁发证书。培训采取理论授课与实操训练相结合方式,由高等或大专院校护理专业老师及养老机构优秀护理员讲解并传授养老护理实操技能,课程紧贴《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与守则、服务礼仪、老人心理及沟通、老年人基础照料知识和操作规程,以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内容。2023年已完成了1000名养老机构管理者培训、198名政府工作人员培训。今年下半年,拟对全省养老机构的1498名初级、中级养老护理员和170名养老机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对在职在岗养老护理员免费开展全面培训。“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培训在职在岗的养老护理员1.9万人次,每名护理员将能接受4-5次不同等级的培训,力争实现培训人员全覆盖、培训项目全覆盖。

(二)优化养老服务业劳动者就业服务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全省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养老服务业劳动者就业环境,依托“1311”就业帮扶计划,为有需求的养老服务业劳动者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等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结合养老服务业劳动者就业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主动收集适合他们的岗位信息,积极提供就地就近就业的机会,帮助劳动年龄段内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业劳动者实现供需对接。对已实现就业的养老服务业劳动者就业状况进行跟踪管理服务,依法做好劳动维权服务,促进他们长期稳定就业。2023年“春风行动”期间,全省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4002场,提供就业岗位224.7万个,组织158.57万人次参加招聘活动,12.22万人现场达成就业意向。

(三)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关怀激励。我省支持养老行业小微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养老服务行业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积极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在养老服务行业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政策。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托(助)老服务等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政策实施范围,为社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贵州省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储备计划、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激励计划和养老服务行业标兵奖励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员进行关怀激励,着力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作自豪感归属感。

三、关于提案中“加强养老服务消费的行为引导”的建议

(一)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一是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目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完善我省养老机构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拟对由社会力量或个人,以新建、扩建以及利用自有房产、租赁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的,嵌入住宿、全日照护、膳食供应、医疗保健、康复娱乐等服务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进行一次性建设奖补。二是合理定位居家上门服务。主要为高龄独居、轻度失能、中度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浴、探访关爱等支持性服务,兼顾重度失能老年人特定支持性服务。贯通机构、社区、居家上门服务供给链条,依托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上门服务。三是示范推动居家上门服务。在全省打造打造一批居家上门服务示范点,对其实施运营奖补,推广“机构+站+居家上门服务”“上门接送+机构服务”等服务业态,引领推动全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协调发展。依托贵州养老服务智慧云平台,开发居家上门服务功能,实现老年人及家人“在家下单、服务上门”,破解居家上门服务供需衔接难题。

(二)发挥医疗保险对养老服务消费的支持作用。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以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医保基金的结算对象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为积极推进社区养老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的发展,省医疗保障于2021年印发了《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符合的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截止2022年底,已有43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了医保定点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协议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发挥商业保险对养老服务消费的促进作用。2022年,我省人身险公司养老年金保险原保险保费114.21亿元,期末有效承保45.12万人次;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险原保险保费2.34亿元,期末有效承保250.31万人次;60岁及以上老年人意外险原保险保费1817.57万元,期末有效承保10.81万人次。一是积极推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统筹推进贵州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2022年首年承保实现保费1066万元。二是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贵惠保”落地启动,该产品无投保年龄限制,免体检,有既往症也可承保,2022年全省累计参保人数240.5万人。三是指导保险公司开办养老社区,2023年4月14日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与枫林路交叉口东北侧选址建设“泰康之家·黔园”长寿社区项目,打造“医养+旅居”的养老方式,更好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

下一步,我省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更好发挥商业保险对养老服务消费的引导促进作用。一是丰富产品供给。督促保险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商业养老保险和涉老保险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和风险保障的核心技术优势,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主动对接养老需求差异化设计养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工作,继续做好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持续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构建多层次养老医疗体系中的作用。督促泰康人寿持续做好“泰康之家·黔园”社区项目,打造集“养、护、防、疗、康”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型养老社区。二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大力普及商业养老保险知识,促进民众逐步改变传统的养老和储蓄投资观念,不断提升保险意识。加强前端销售人员培训力度,客观、全面向保险消费者介绍产品,尤其是面对老年消费者时耐心做好讲解工作,持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科技赋能,建立线上承保和理赔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足不出户”也可完成自主投保和理赔申请的服务,打造“全链条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三是积极引导保险公司通过其在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领域专业技术强、客户群体大、服务网络全等专业优势,向上连接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等保险产品,向下延伸至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社区服务,打造现代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口提供全面的保障服务。

                          

2023年6月19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宋迪刚;联系电话:8683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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