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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6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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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性侵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逐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1年5月30日,我省成立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是全国唯一一家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双主任的省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委员单位包括省委政法委等35家部门(单位)。同年8月,市县两级全面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实现了省级统筹、市(州)主抓、县(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良好格局。

二是健全法规体系。以省人大自主立法的方式,组建立法专班,相关部门明确专人参与法条起草,推动《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分别于2021年9月1日和12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施行,其中,在《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家庭保护”中,详细列举了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应当履行的9条监护职责以及14条不得实施的行为。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近年来,各级政府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1年,省未保委制定《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总体方案》,聚焦五项重点任务和六大保护,组建工作专班,明确重点任务,先后出台配套制度政策20余个,实行一项任务、一个专班、一套制度,一抓到底。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2021年起,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贵州考核,通过年初制定工作要点,年中开展季度(半年)工作调度、年度考核以及督办重大案(事)件等方式,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力推动破解未成年人保护难点问题。

一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结合贵州省情,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设立“特殊保护”专章,对留守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各级各相关部门持续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监测发现、监护保护、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机制,41.8万名留守儿童并全部签订委托照护协议,落实有效监护。以生活、监护、心理健康、安全提醒教育等为主要指标内容,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走访,进行风险评估等级,分类落实 “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包保人以及救助保障、监护干预、心理疏导等关爱保护措施。

二是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持续加强家庭监护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制定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健全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平台载体,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等方式,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贴近群众的优势,教育引导家长树牢第一监护人意识,加强子女防溺水、防暴力欺凌、防性侵、用火用电等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三是强化学校教育和保护。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持有教无类,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帮扶指导,提高学习效率。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管理,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按考试结果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严格招生入学管理,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四是加强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全省各类各校通过开展“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节假日节前节后安全提醒等方式,增强学生防性侵猥亵、防校园欺凌、防溺水等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知识有机融入学科教学和考试命题,每年更新学习提纲,强化学校、家长和学生安全意识。持续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全省中小学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三)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2021年和2022年儿童节前后,各级未保办和相关部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我省两条例,制定主题宣传方案,采取举办主题宣传启动仪式、布置大交通板块滚动宣传、拍摄播放宣传短片、制作典型案例法治宣传视频、录制普法系列微剧、开展宣讲活动、发放宣传册页等方式,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

二是加强重要节点宣传。2021年,省未保办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情况及贯彻施行新闻发布会,对监护人“必须为”的行为和“不可为”的行为以及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2021年以来,各级未保办和相关部门利用春节、“六.一”儿童节,春秋开学季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监督。持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依托家庭教育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宣教队伍等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公益活动,教育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牢第一监护人意识,关注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加强未成年子女防性侵、防猥亵等安全教育。同时,督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加大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探访和日常走访,教育和推动未成年人父母以及其他监护人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强化未成年子女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线。遵循素质教育理念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强化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持续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和法治教师队伍建设,依托“贵州教育大讲堂”等平台载体,强化未成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健全学校防性侵、防欺凌工作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补充的方式,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地区特点,利用“六·一”儿童节、寒暑假期、学期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根据不同宣传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方案,以院坝会、广场文艺会、情景剧、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宣讲,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法定职责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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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13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夏从敏;联系电话:1811199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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