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界: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 服务产业切实为老年人提供多方位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养老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贵州从“十二五”期间开始进入老年人口增长的高峰期。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593.1万,占常住人口的15.38%;65岁以上老年人达445.8万,占常住人口的11.56%,其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100万人以上。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努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需求,全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呈现“基础夯实、发展迅速、总体向好”的态势。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通过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动,通过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发挥,通过全省民政系统的苦干实干,全省健康养老产业成效明显,努力实现“五个不断”。
(一)政策支撑不断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8〕17号),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贵州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若干措施》(黔养老联发〔2020〕1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进行了二审,我省率先在全国以专章对基本养老服务予以规定。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采取降低用地成本、盘活存量用地、多种方式供地等方式保障养老服务产业用地供应。2020年,全省供应养老等社会福利用地140宗5779亩。
(二)服务设施不断健全。全省投入运营城乡养老机构1376所。城市养老机构。当前,全省城市投入运营养老机构420个,包括老年养护楼、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等,共投入运营床位4.7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9万张。农村养老机构主要是乡镇敬老院,有956个,投入运营床位5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5万张。床位数在80个以下的农村乡镇敬老院685个,占农村养老机构72.8%,乡镇敬老院能够满足农村特困对象集中照料护理需求。建成并投入使用1051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044个农村幸福院,775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养老服务设施覆盖24%的城市社区和44%的行政村。
(三)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一是“公建民营”深化政府与市场合作。针对一些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落后、服务质量不高、入住率低等问题,采取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面向市场提供养老服务。例如,黔南州平塘县5家敬老院由专业公司整体承包,入住率提升1倍多,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入住率从15.8%提升到60.5%。二是“民办公助”吸引社会化投入。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项目,按床位数500张、300张、100张的标准,分别列入省、市、县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优先予以用地保障;根据实际床位数和居住满一个月老人实际占用床位数,给予建设补助6000元以上、年度运营补贴200元以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高龄、护理等补贴转入机构,既解决政府供养对象养老接收难问题,又进一步拓宽民办养老机构收入来源。三是“民建民管”带动产业化发展。全面放开高端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打造一批集休闲、避暑、生态观光、康复食疗、民族医药保健等为一体的养老园区,着力擦亮“黔字号”养老产业品牌。成功引进国投健康、德国蕾娜范等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建设了黔南太阳谷康养中心、铜仁“梵净养生谷”、贵铝智慧幸福苑等特色养老社区项目。
(四)集聚效应不断显现。启动第十批服务业集聚区认定调研工作,在全省健康养老产业现场观摩暨项目推介会上对新增的5个健康养老小镇、5个产业集聚区、10个县级以上示范性养老机构进行授牌。全省累计培育10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67家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46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28个安宁疗护试点。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128家医养结合机构,其中两证齐全(指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进行备案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80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人员12475人,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总数20908张,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区域)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201345人次。全省医、养机构签约量达1147对,医养结合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五)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在资金投入上,全省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全省发放各类养老补贴从2016年的5.44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2.66亿元,惠及各类老年人从78.3万增加至82.47万。获得世界银行3.5亿美元、法国开发署1亿欧元联合融资结果导向型贷款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累计支持养老服务业项目共56个(含贷款和基金投资),累计发放金额12.48亿元;建行贵州省分行加强与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投贷联动,共同支持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形成储备项目20个,计划融资规模67.97亿元,实现遵义、黔南、六盘水养老项目投放3. 06亿元;工行贵州省分行养老服务业项目融资实现投放12亿元,主要集中在医养结合、大型优质项目。在招商引资上,积极中国康养、国投健康、泰康人寿等20余家国内康养龙头企业对接洽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面向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广泛开展招商。2020年全省共签约健康养老产业项目105个,开工56个,建成投产15个,合同协议资金1127.8亿元,到位资金123.2亿元。在人才支撑上,成立了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与法国技术专家局开展技术援助项目。全省养老服务就业人数达10584人,2020年共培训养老服务人员3381人,占全省养老服务就业人数32%。
但是,市场主体观望情绪浓厚,养老市场需要培育、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不对等、新时代养老观亟需培养、养老产业发展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专业人才短缺等因素制约着我省养老产业发展。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发展基本养老服务,夯实养老产业发展基础,破除养老产业发展障碍,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确保所有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一)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1.安排部署健康养老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贯彻落实全省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省投资促进局联合印发《2021年贵州省康养产业招商工作方案》(黔民发〔2021〕3号),。充分发挥康养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专班统筹领导作用,厅主要领导带头招商,定期专题研究招商工作。组织各地积极主动开展康养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细化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完成110亿元招商引资规模、25亿元到位资金的工作任务。
2.规范产业边界认定。在省政府的组织下,与省投促局、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就如何精准界定产业边界的认定标准进行会商,规范康养产业类别划分标准和认定程序。明确要求按照《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和《贵州省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做好项目认定工作,将涉及的招商引资项目纳入产业大招商“养老服务”产业类别,提高项目认定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3.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对各地报送的全省康养产业推介项目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招商引资备选项目库,目前储备项目共计163个,总投资规模1197.57亿元。加强同各市(州)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与国投健康、中国康养、泰康人寿、中南控股等大型企业进行初步对接,结合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有关企业招引工作,将有意向投资我省康养产业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会员单位纳入目标企业库。
4.扎实抓好项目包装和推介活动。紧紧围绕“打造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目标,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积极探索以森林、温泉、乡村农业、民族文化、中医药为优势资源的老年度假养生等产业发展新模式,因地制宜谋划项目,做好项目编制策划包装工作,重点推动以健康养老小镇、养老产业集聚区为产业载体的引领性项目,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
5.抓好重大招商活动。在认真梳理和精细包装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强化精准对接。在省内省外分别组织一次健康养老产业项目推介会,邀请目标企业参加,集中推介项目,促进各市(州)同目标企业深入对接。紧盯国内和国际养老龙头企业,强化主动对接、上门招商、跟踪落实,确保“大招商”“招大商”取得成效。
(二)加快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采取各级财政安排、提高福彩公益金支出比例、统筹世行项目资金、申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等多渠道筹集养老设施建设资金,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大力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一是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相结合,深入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大幅增加护理型床位,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用足用好城企联动等政策,引导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二是采取新建、扩建、改造与购买、置换、配置适老设施设备等相结合的方式,在贵阳市、遵义市探索建设10个嵌入社区、功能完善、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长期照护、短期托养、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有效依托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养老院。
2.大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一是支持市场主体运营养老机构。大力支持市场主体采取公建民营模式运营公办养老机构。由市场主体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尽量由政府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内部装修、设施设备购置,降低市场主体运营成本,保障市场主体轻资产模式运营。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按居民生活类执行。二是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引导市场主体大力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专业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照护服务,面向活力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旅游健身等康养服务,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差异化服务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
3.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借助刚刚成立的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以及社评、环评、卫生、信息化等世行项目分领域专家库,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讨养老服务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思路和重大技术问题等提供技术建议和咨询,开展贵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大专题研究,参与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项目各阶段性成果的技术性审查和评估。二是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前期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需求调研结果,围绕构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体系、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编制《贵州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方案》。面向全国的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大专院校和职业院校等有关养老护理专业学历教育或职业培训经验等单位或机构,公开征集、遴选养老培训机构、考核机构,确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考核办法、认证流程、开发考试题库等,确保在今年下半年启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完成4900人次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任务。到2024年,全面完成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7万人次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目标。三是指导遵义市总结提炼“时间银行”经验,研究借鉴江苏等沿海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上海—贵州“银智红情”志愿服务项目遵义试点经验,积极发展老年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发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非全职就业、志愿服务和社区工作等岗位,为有劳动能力和再就业意愿的老年人提供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大龄劳动者回归就业市场。
(三)落实土地供应政策
1.精准报批,做好保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改革新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安排好年度计划、增减挂钩计划指标,强化精准报批土地,做好计划保障。
2.抓好培训,提升能力。利用新时代大讲堂、视频培训、深入基层指导等方式,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审批、土地利用、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的培训,提升自然资源系统保障产业发展用地的政策理解和应用能力,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做好土地要素保障。
3.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过全省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起底大调查,掌握我省农村低效集体建设用地、空闲宅基地情况,摸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底数。指导先行入市的试点县(市、区),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4.出台《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推动“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政府出资举办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其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可以以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应,鼓励以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中,并明确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面积及标准”等强化养老服务用地的措施落地。
(四)完善金融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1.完善投融资机制。落实《2020年度民政部彩票公益金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指引》要求,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商业银行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推出符合养老服务机构需求的担保贷款产品。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发展养老服务。充分利用世界银行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落实好《中国银行支持贵州省养老服务行业持续发展的专属金融服务方案》。支持通过养老企业上市、债券融资、PPP等模式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2.落实税收及减费政策。按规定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要求,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3.是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出击。引导银行业金 融机构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提供市场化融资支持,加强与民政部门联系,强化规划项目合作,配合建立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全省养老产业发展规划。深入参与政金企对接系列活动,多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做实金融专业服务。
4.鼓励和引导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贷款模式,以政府购买协议项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为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承贷主体提供贷款支持。探索以养老机构应收账款、养老产业收费权、动产、知识产权、股权为抵(质)押的贷款服务,以多样化融资服务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5.鼓励和引导强化金融服务快捷高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贷款条件,及时受理贷款申请,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鼓励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评审、优先核批、优先安排资金投放。
6.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支持模式。配合多元化市场主体需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探索创新信用结构和融资模式,与具有丰富康养项目经验的保险公司合作,运用股权投资、PPP、银团贷款、融资租赁、并购贷款、理财直投等渠道,丰富投融资支持模式,助力全省养老产业快速发展。
(五)积极推进医养结合
1.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两院合一”,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门诊。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用,探索居家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个性化服务,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切实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联合体,不断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2.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八大工程”建设,2021年每个市州新建设6个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1个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3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1个安宁疗护试点。
3.开展“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六好”要求,开展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每个市州创建1个以上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县。通过示范创建,持续改善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4.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落实大健康产业发展要求,加 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民政、发改等部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业。每个市州新建成1-2个双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
5.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落实医养结合质量提升行动方案,要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指导,按照国家《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和《贵州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医疗服务。
(六)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1.通过新建小区严格落实“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政策,老旧小区通过盘活社区闲置的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站(室)等设施用于养老服务等措施,在城市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站,为社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服务,为养老机构将照护服务、健康管理等服务延伸到社区提供支撑。
2.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效能。支持各类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构建“机构带站”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运营。支持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运营效能。
3.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力度。一是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权益维护、卫生保健等基本养老服务。二是积极推进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联合融资贷款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指南》,开发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工具,制定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规范化、常态化开展老年人能力和照护需求评估,实时掌握老年人能力状况和服务需求,为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为老服务政策和养老服务机构精准提供服务提供依据。
4.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指导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围绕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三个重点,注重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大数据与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放管服等四个方面的结合,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投资多元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5.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
(联系人:宋迪刚;联系电话:0851-86827293)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贵州银保监局。
贵州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7份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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