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贵州省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委对我省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在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情况
(一)全省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全省投入运营养老机构1376所,城市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420所。投入运营床位4.7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9万张。城市养老机构主要有老年养护楼、中心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城市养老机构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特别是长期照护服务。现全省城市养老机构入住2.7万人,入住率57.4%。农村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956所,投入运营床位5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5万张。农村养老机构主要是乡镇敬老院,床位数在80张以下的农村乡镇敬老院685所,占农村养老机构72.8%。农村敬老院对特困供养老人实现功能全覆盖,对特困老人能够做到愿住尽收。现全省农村敬老院入住2.3万人,床位利用率46%。
(二)医养结合推进情况。全省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588个,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能力的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数达到57个,床位数达到12697张。省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黔卫健发〔2020〕4号),提出以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大力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优化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保障措施等五大部分具体35条措施,各地各单位按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完善医疗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特别是民政部门举办的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或者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医疗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2019年确定南明区沙南卫生服务中心等5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试点单位,乌当区爱玺养老服务中心等19个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贵阳市贵铝智慧幸福苑等20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单位,云岩区皇钻老年护理院等11个安宁疗护试点单位。
(三)全省养老设施运营情况。全省建成5044个农村幸福院,覆盖全省所有乡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互助为老服务。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051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59个,基本实现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机构运营管理
(一)加强优惠扶持力度。根据《贵州省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一是降低准入门槛,发挥社会主体力量,推进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二是鼓励社会力量改造闲置医院、厂房、学校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业。其中,原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性质不变的,五年内不增收土地收益差价(年租金),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经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评估同意后,按评估结果补缴土地收益差价(年租金);原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评估同意后,可用于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并按评估结果补缴土地出让金,依法办理出让手续。三是对接受资助的民办养老机构,收住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供养老年人的,由同级财政按标准拨付供养资金。四是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好国家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养老机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征收营业税;对经批准设立的养老机构中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所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推进公建民营制度建设。根据当前贵州省公建民营运营现状,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基础研究,找准“痛点”“堵点”,建立一套完整、科学、规范的《贵州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施运营管理指南》,明确管理目标、运营原则、管理范围、运营商准入退出机制、监管方式、政策保障等重点内容。
三、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省民政厅根据前期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需求调研结果编制了《贵州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方案》,面向全国的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大专院校和职业院校等有关养老护理专业学历教育或职业培训经验等单位或机构,公开征集、遴选养老培训机构、考核机构,确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考核办法、认证流程、开发考试题库等,确保在今年下半年启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完成4900人次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任务。2021年4月,省就业和全员培训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2021年度农民全员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就办通〔2021〕3号),将养老护理培训列入重点任务。目前,全省已有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等共计16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护工、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营养师”专业,2020年毕业生数约为24000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贵州省人民医院护士学校等共计63所中职院校开设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应急救护”等专业,2020年毕业生数约为37600人。2019年,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还培训了养老护理员、老龄健康管理服务人员等养老服务人才2000余人。
(二)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目前,我省农村敬老院主要为公办机构或公益类事业机构,机构基本运转及管理人员基本待遇已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同时《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4〕17号)中已明确:对管理服务人员不足的农村敬老院,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公益性岗位解决。在开发公益性岗位时,各地可按照《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开发社区托(助)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为辖区内各类老年人提供服务。各地政府应强化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以提高床位利用率和集中供养率。
(三)加强和壮大养老服务志愿队伍。一是加快志愿服务立法,省民政厅会同省文明办、省司法厅、团省委召开立法启动会,组成多个调研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立法调研活动。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草案)》初稿,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并向多单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对志愿服务的保障和激励、资金支持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志愿服务奠定法制基础。二是组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省民政厅联合团省委制发《省民政厅 团省委关于组织动员基层志愿者参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工作的通知》,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组建了“社工+西部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化的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救助、养老、儿童、基层治理等志愿帮扶活动,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氛围。目前,全省已建和在建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共103个。2021年4月,省民政厅制发《贵州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计划用3至5年时间,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全覆盖。三是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20年以来,省民政厅协调516万元资金,支持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共实施31个项目,通过威宁自治县草海公益协会的“为空巢老人点盏灯”、六盘水市中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爱在红桥情暖夕阳”、铜仁市源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助老服务之微孝行动”、黔东南州启善社工服务中心的“关爱儿童扶老助老助力城乡社区”等养老、儿童等志愿服务项目的实施,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带动建设志愿服务品牌,树立贵州志愿服务形象;四是规范志愿者注册,为规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贵州省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实名注册志愿者558万人,占当地居民人口总数的比例达15.4%,实名注册志愿者比例在全国各省份排列第十四名,志愿团体2.3万个、志愿项目19.2万个、服务时长10777万小时。
(四)贵州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世行项目支撑。世行项目要求对涉老工作的政府官员、专业人才、管理人员和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有偿护理人员、护士、医生、家庭照护人员和相关服务提供者共3.7万人次进行培训,要求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达1.9万人次(其中要求女性达1.5万人次)。目前项目已进行培训需求评估,按年度定额制定培训计划。选择合格的培训机构和学校,分批为目标学员购买培训服务。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和学校将向省民政厅报告参加培训和取得证书的人数,省民政厅将邀请第三方进行抽样调查,验证培训数量和质量进行关联指标支付。对核实的数据录入省级云平台进行登记。
(五)借助国外先进经验,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师资培训。省民政厅通过法国开发署技术援助活动内容,举办法国开发署管理人员和护理员师资人员培训,主要针对高层沟通,加强法国与贵州的交流,对养老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师资培训人员线上和线下实地结合进行6期共180名师资培训,以帮助加强人才能力建设。截止2020年底已培训管理人员师资30名和护理员师资15名,2021年持续进行管理人员和护理员的师资培训共60名。
(六)养老服务创新工程要求培训养老服务人员。2020年养老服务创新工程要求培训养老服务人员1000人,省民政厅组织各市(州)民政局及所辖县(市、区、特区)政府、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完成涉老工作官员培训180人次。省人社厅完成养老护理培训3201人次。合计完成培训养老服务人员3381人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力争到2022年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新模式,参加城市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医养深度融合,力争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三提升”是普惠性养老床位数量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两下降”是通过土地、金融等多种政策组合支持,推动企业建设运营成本下降,服务价格下降。“一满意”是让更多老年人受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养老服务的满意度。
(二)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到2022年,在所有县(市、区)打造一所具备照料护理功能的中心敬老院。撤并整合、提质改造部分功能不完善的农村敬老院,打造一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动互助养老服务阵地逐步覆盖所有行政村。
(三)推进政策制度创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出台省级实施意见,对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引领、土地供给、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均有支持政策。
(四)创新引才平台,做大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人才增量。在贵州人才博览会、省赴知名高校招聘会等大型引才平台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形势,实施线上线下引才模式、打造更加开放高效的引才平台载体。今年举办的第九届贵州线上线下人才博览会,组织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用人单位深挖人才(项目)需求,编制并广泛发布人才(项目)需求目录,精准邀约目标人才与用人单位开展线上对接洽谈,努力为养老服务机构引进一批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五)加强老年人福利补贴。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的衔接。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6月29日
(附注:此件公开)
(联系人:王莎莎;联系电话:0851-86827900)
抄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5份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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